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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圣贤经典——义(7)

第六章 存义为荣,背义为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孔子倡导积极的人生,教导人们自信、自尊、自强、自立,要有自己的理想和人生规划:志存高远。但有理想的人,不能斤斤计较个人得失,逞匹夫之勇,否则“小不忍则乱大谋”。孔子还特别重视对人性情感的教育,他认为百善孝为先,孝是大义的根基。只有做到了对父母孝,才能做到对朋友义,才能见利思义,真正体会“先义而后利者荣”的深层内涵。其次,便是“成家”,成家以立业。而持家更需节俭,孔子说:“奢侈了就会不逊,节俭了就显得寒酸。与其不逊,宁可寒酸。”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此,推而广之,就会兼爱天下,勇于担当,以天下大事为己任,即使身处困境,仍不失气节。最后,为人还要有浩然之气,将死视作生命的一部分,看淡生死,笑对人生。

生命的质量取决于人对生活的态度,孔子自强不息、深明大义、终老不疲、奉献社会的人生态度,是留给现代人的宝贵财富。我们从孔子的思想中吸取精华,就能享受到人生最大的幸福。

1.志存高远

子曰:“吾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述而》

译文:孔子说:“我十五岁时,便立定志向于学习之上;三十岁时,能立身处世;四十岁时,可以免于迷惑;五十岁时,已经能够领悟天命;六十岁时,就可以顺从天命;七十岁时,终于能做到随心所欲而行,且所为都能合于规矩的境界了。”

国学链接:孔子生平

孔子享年七十三岁。孔子生平的各个阶段与以上几句一一对照,也正好反映了他当时的心境。

十有五而志于学。孔子三岁丧父。小时候跟着母亲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他从小喜欢读书。满十五岁后,为了补贴家用,从事过儒的工作。在当时儒是在贵族遇有婚丧祭祀等需要礼仪的场合,雇来配合奏乐念祷的人。但是孔子的母亲认为这是低贱的工作,于是孔子只好重拾书本进行学习。母亲过世之后,年轻的孔子屡屡受挫,因而坚定向学之志。

三十而立。孔子十余年苦读有成后,曾在季桓子家中任职。三十岁时名声渐渐响亮,且开办了私学,开始用有教无类的精神来教育贵族、平民甚至奴隶的子弟。三十五岁时,鲁国内乱,鲁昭公被三桓打败,遭赶到齐国。孔子也去齐国,任高昭子家臣,一心希望能为齐景公服务,但为齐相晏婴所阻。

四十而不惑。孔子居齐三年之后,失望地返回鲁国重拾教鞭。以作学问和教学弥补了在政治上的失意,并且悟出了更多的道理。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孔子五十岁时鲁国发生了阳货之乱,五十一岁时重获起用为官,任中都宰。孔子以三个月的时间肃清小偷、赌博、游民。因绩效斐然,晋升为大司寇(最高司法官),在一年之内执法公正,之后孔子又在夹谷齐鲁会上取得外交胜利、降低三桓居城并平其家臣内乱、诛杀少正卯。这其中又以诛杀少正卯一事较有争议。另外“三月使鲁国大治”的说法亦指此时。可惜于五十六岁时,齐人致赠女乐给鲁君臣,定公与季桓子于郊祭时又不分祭肉给孔子。孔子不得不离开鲁国与学生一齐周游列国去了,其间经历了无数的艰辛。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后来孔子得学生冉有之助,奉召反鲁。当时孔子已经六十八岁了。之后,孔子便把精力放在整理经典及教育后进之上,直至逝世。

诸子之言:

孔子所说的“吾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很有名,后世许多大家都对这句话进行了注释或剖析。比如皇邢二《疏》皆说,此章是孔子隐圣同凡,劝人勤学。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有”字,音义皆同“又”字。古文句法,十有五,就是十又五,语体就是十五。孔子说:“我十五岁即志于学。”《毛诗传》说:“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依此解释,“志”即心之所之,也就是一心趣向之意。“志于学”,就是专心求学。《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学。此处孔子自述十五岁志于学,皇邢二《疏》皆据《白虎通·辟雍篇》解释,十五是成童之岁,心志坚明,故自十五始志于学。刘氏《正义》据《白虎通》说,十五岁是入大学之年,所学的是经术。刘氏又据《礼记·大学篇》所说,始于致知格物,终于治国平天下,皆是大学所学的经术。

“三十而立。”皇《疏》:“立,谓所学经业成立也。”刘氏《正义》:“立,谓学立。”自十五岁,志于学,至三十岁,所学已成立。也就是学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