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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扑朔迷离的间谍故事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我当时住在丹佛。我在那儿已经住了多年;有时候我能记清到底在那里住了多少年,有时候,我却记不清楚——不过,这都无关紧要。忽然有一天我得到一个通知,要我离开丹佛,不然我许多年前所犯下的一桩可怕罪行将被揭发出来——那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犯下的——在东部地区。

我知道那桩罪行,可是我并不是凶手;凶手是我的一位同名堂兄。我该如何办才好呢?我的头脑吓得顿时失了方寸,无计可施。命令我离开丹佛的期限非常紧迫——仅有一天,我想只有一天时间,如果那桩案子真的被公诸于众的话,我就全完了,人们将蜂拥而至动用私刑将我处死,因为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在动用私刑的时候人们常常是这样,当人们知道冤枉了人,误杀了人的时候,后悔已经太迟了——你们从福尔摩斯先生的遭遇中可以总结出同样的规律。因此,我决定将家产卖掉,积些钱来另谋生路,或者逃到别处去,等这桩事情慢慢被人淡忘。我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回来。然后我乘着夜晚逃走了,跑到一个离丹佛很远的偏僻山区,我乔装打扮,取了个假名在山里生活。

可我心中的恐惧和烦恼与日俱增,这种无形的折磨甚至使我不时出现幻觉,夜里时常能看到妖魔鬼怪,耳朵里也不时会有一些奇怪的杂音,这使我根本不能平平静静清晰地思考任何事情,我的思维混乱,最后只好什么事也不想,因为我的头脑里整天都是那桩莫须有的罪行,这使人的思考能力严重受损。我的病情每况愈下;能看到更多的鬼怪,听到更多的陌生的噪音。他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伴随着我;开始只是晚上,后来竟连大白天里也摆脱不了这些幻象。它们总是绕着我的床窃窃私语,都在做着密谋迫害我的勾当,这种幻影令我整夜整夜无法入眠,把我逼至崩溃的边缘,因为我的心一刻也得不到安宁。

那以后情形更坏。某天夜晚,一个鬼魂在我耳边说:“我们实在是无能为力,因为我们没有找到他,所以不能把他指出来给大伙看。”

他们在那里深深叹息,一会儿另一个鬼魂说:“咱们得请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十二天后,会到这里来。”

鬼魂们都同意按此办理,他们又在那里小声议论着福尔摩斯到来后的对策,个个显得狂喜不已。可我听到这席话心都要碎了;因为我读过有关福尔摩斯的侦破故事,知道他有超凡的洞察力和永不疲倦的精力,无论我逃到天涯海角他都会跟踪追击。

午夜时分,那些鬼怪们出去找福尔摩斯了,我赶紧从床上跳起来乘着夜色逃走了,除了那个装着钱的手提袋外,我什么也没带——袋子里有我的全部财产三万美元;现在我的袋子里还剩下两万美元。四十天后,福尔摩斯才找到我的下落。我赶紧又逃走了。出于习惯他在酒店的登记簿上总是签上自己的真名,但是考虑到我可能会注意到这个不同凡响的名字,所以他把那个名字划掉,在原来的地方换上一个假名“达格特·巴克莱”。可是,恐惧可以使人的眼光格外锐利警觉,我从那涂抹过的黑团下一下子就读出了他的真名,所以我又像一只惶惶不安的鹿子一样逃走了。

他在世界各地搜寻我,花了他三年半的工夫——太平洋沿岸的一带,澳大利亚,印度——只要想我会去的地方他都找过了;然后又返回到墨西哥,再上加利福尼亚,令我疲于奔命,一刻不得安歇;不过,多亏每次我都在登记簿上及时发现了他的名字,然后才得以胜利逃脱,让我活到现在。不过我简直快要被累死了!他无端地让我过了这么多年苦涩艰难的岁月,可我敢向天起誓,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他,也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他的故事到此为止,小伙子们被他的不幸遭遇气得热血沸腾,怒火中烧,他们对他的故事深信不疑。至于我——他嘴里蹦出的每一字都像是一根烧红的铁棍烙在我身上一样,令我感到无比的心痛和难过。

我们一致同意,这位可怜的老人应该和我们住在一起,因为他是我和希尔耶的朋友。当然,我仍保持着自己内心的秘密;只要他好好调养,恢复了精力,我会把他带到丹佛,恢复他的名誉和财产。

小伙子们按照矿工之间的习惯,使劲同老头儿握了手,然后四散离去,散布这则消息去了。

第二天黎明时分,威尔斯·法果·弗格森和汉姆·桑德维奇来到我们屋外,悄悄把我和希尔耶叫到屋子外面,神秘兮兮地说:

“那陌生老头儿被冤枉的消息已经家喻户晓了,现在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行动起来,他们正从各处拥来,想要把福尔摩斯私刑处死。警官哈里斯吓慌了,已经给治安官打了电话。快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