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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扑朔迷离的间谍故事

《一个扑朔迷离的间谍故事》已在《哈泼斯》杂志一月刊和二月刊中发表。就侦探小说这一题材而言,它极具滑稽讽刺意味,引人入胜,具有夸张传奇性的段落,令人难以识破其真实用意,即使煞费苦心也是徒劳无益。不过,希望那些令人困惑的幻象在二月号上不再捉弄读者了。至于那能全面体现克莱门斯先生高超的小说技巧以及足以表明读者是如何疏忽大意的那一段描写,现在在此重新刊出,以飨读者:

十月初,一个清爽宜人、略降薄霜的清晨悬垂在半空中的丁香花和金链花沐浴在秋日的骄阳下,显得鲜亮夺目,阵阵幽香从四处袭来。让人们沉浸在大自然的恩赐之中。为那些无翼的野生造物营造出一条美妙如仙境般的花桥,它们惯于栖身树顶,可此刻为下面的美境所诱统统从上面下来到此地。沿着倾斜的树林,落叶松和石榴树犹如一朵朵紫色和黄色的火焰,显得分外耀眼;在懒洋洋的空气中不计其数的落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在遥远空茫的天际,在那凝固静止的一翼,横亘着一条孤零零的食管;此刻万籁俱寂,静谧悠闲,四处都显现出上帝赐予大地的平和安宁之气象。

马克·吐温的这一绝妙玩笑不禁令人回想起他写的另一个故事,那个故事讲一个在山洞深处的石化人,他对此人的描写极其细腻,首先是环境和场景的渲染,那个地方给人以孤独、寂寞以及诸如此类情感的印象;继而他再描绘此人非凡的气度和形体的高贵,似乎是不经意间轻轻带过一笔,说此人的右手大拇指轻轻抵着自己右侧的鼻翼;接着进一步描述了那人的右手的其它手指慢慢地舒展开来,动作极其优雅;然再描写此人的庄重的气质和他的社会地位,同时更不时向读者暗示,这个男人的左手拇指在触摸着右手的小指头——等等。不过,马克·吐温先生的这种机智的描写是否表明,就如他几年前曾在那份有名的杂志《银河》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所说的那样——宣称至今为止还没有人发现这个玩笑,更别说有人会明白这个玩笑具体所指了。如果我们的记忆准确,那难以洞察令人困惑的嘲笑实在应该从他曾在内华达的一家报纸担任过编辑这一经历中来寻找突破口。显而易见,马克·吐温的跳蛙比任何别的跳跬都有更多的“分量”。

时间是一九○○年十月,地点在远离爱斯美腊答地区霍普·坎隆的一个银矿开采聚居地。这是个荒凉偏僻的地方,地势险峻,人迹罕至,只是在最近才被人所知;到这里来的人都希望能靠开采金属发财——在这里勘探上一两年时间就可以预测这个矿到底前景如何。至于这里的居民,这个露营地大概有二百人左右,有一个白人妇女和她的孩子,还有几个中国籍洗衣工,五名北美印第安妇女,以及十二个身穿兔皮衣、头戴磨损了的皮帽、胸前佩戴着铁皮罐头瓶制成的首饰的印第安男子。这个地方没有其它的工场或作坊,没有教堂,也没有报纸。这个聚居地不过才成立两年时间,这里还从没有组织举行过大规模的罢工游行;世界对它的地名和它所处的地理位置基本上一无所知。

在霍普·坎隆的两侧,耸立着高墙般的山峦,高达三千英尺!位于山峦底部的简陋工棚以一种类似螺旋线的形状漫延在谷底,这些房子只有每天正午时分才得以与太阳来个匆匆一吻。这个村子大约有两英里长,小木屋之间相隔着恰当的距离。酒店是村子里惟一的“木架结构”的房子——它地处村子的中心位置,是该地居民们夜间休息放松的场所。他们在那时喝酒,玩七分牌以及多米诺骨牌;不时也可打台球,因为那间室内有一张长桌横跨其间,桌面上没有一处完好无损,不过他们都已经用鱼胶硬膏修补好了,凑合着继续使用。桌上有不少球杆,但都没有包皮头,被削成球状的木头不时在桌上滚动,发出哧啦啦的声音,它们不会缓慢地停下来,而是突然停滞不动;有一块呈立方体的用于记分的白垩;在一局中能够获得六分以上的人可以免费喝一杯酒,由酒店出资。

弗林特·布克勒的工棚在村子南端的尽头,他所拥有的银矿在村子的北端,离北端的最后一间小木棚还有些距离。他是个性情乖戾尖刻的人,一点也不合群,也不喜结交朋友。任何一个试图与他亲近的人都会后悔自己的这个蠢念头并很快弃他而去。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某些人以为萨米·希尔耶可能知道点内幕,有些人却不以为然。要是你亲自问萨米,他会回答你:不知道,他说他也一样对弗林特的身世一无所知。弗林特身边还带着个温和恭顺的英国年轻人,他大概有十六七岁的光景,弗林特不管在公众场合还是在私下里对那年轻人都很粗暴;当然,大家希望能从这个小子身上榨出点消息,但是依然以失败告终。费特洛克·琼斯——这是那个年轻人的名字——说弗林特是在一次探矿旅行时收留下他的,他当时在美国孑然一身,没有家,也没有朋友,他觉得与布克勒呆在一起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虽然布克勒常支使他干重活,只用面包和大豆来充当他劳动所得的薪水,这也远比以前那种无依无靠的日子要强。除此之外,对弗林特的个人情况他没有提供一星半点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