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诠义》也说:“约者,束也。内束其心,外束其身,谨言慎行,审密周详,谦卑自牧,皆所谓约。以约则鲜失,敬慎不败也。若解作俭约、省约、径约,则天下有许多不可约之事矣。”“约”——“节制”、“约束”,和孔子的观点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延伸思辨:正确对待勇敢和正义
“以约失之者,鲜矣。”说明一个人能在内心约束自己是很难的。如果一个人能够一日“三省吾身”,及时反省自己的过错并且勇于改正,那么他的行为就会受到道德的约束,并逐渐走上正途。每个人心中都应有一把尺,它并不是衡量得失的工具,而是用来自我检验的标尺,同时也是克制自己的戒尺。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在为人处事的时候才会更加勇敢和坚定。那么,我们就要首先弄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勇敢,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本义是,看到合乎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做;在危难关头应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荀子也说:“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君子之勇也。”他们都强调了正义与勇敢的关系,并辩证地告诉人们,勇敢,是值得提倡的,但前提是应符合正义,这是区分勇敢与蛮横的根本界限。我们崇尚勇敢,但没有内心约束的勇敢就变成了莽撞。
如果一个小偷穿门打户,甚至杀人越货,就算不上是真正的勇敢,因为这种没有道德约束的勇敢可能会酿成一场灾难。
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需要自己作出决定,但是我们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都要经过一番冷静的思考,而不是图一时之勇鲁莽行事。这样,我们才能在符合道义的前提下更好地做人、成事。
精彩典故:
乘轿的故事
明代的张瀚任御史时,有一天去见都台长官王廷相,王廷相对他讲了一个乘轿的趣闻。
说的是他某一天乘轿进城办事时,不巧碰到下雨。而其中有一个轿夫刚好穿了双新鞋,他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循着干净的路面走,后来这个轿夫一不小心,踩进了泥水坑,之后他就再也不顾惜自己的鞋了。
王廷相最后总结说:“处世立身的道理,也是一样的啊。只要你一不小心,犯了错误,那么以后你就再也不会有所顾忌了。所以,常常检点约束自己,是一个人必修的功课。”张瀚听了这些话,十分佩服王廷相的高论,终生不敢忘记。
当代镜鉴:成大事不能鲁莽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儒家与兵家一贯推崇勇德。孔子将勇作为践履仁德的条件之一,认为勇必须符合于礼义,而且要智勇双全。孟子主张,为人之勇,一定要和大节相合,强调舍生取义的精神。兵家常把忠勇、义勇相连,强调勇德的重要性。古往今来,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英烈不胜枚举。但是这样的正义必须是建立在智慧的基础之上,不能因意气用事逞一时的匹夫之勇。《一匹马的故事》就揭示了这个道理。
一匹马多年独享一块广阔、肥沃的草地。后来,一头鹿也发现了这块草地,开始吃起来。本来按这匹马的食量,再过几万年也吃不完。然而马却对这头无关紧要的闯入者心存不快,一直想除掉它。马本身也办不到,只好求助于人。而人却提出了一个条件:他们捉不到鹿,除非骑在马的身上……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答应了人的请求。最后人骑上马,捉到了鹿,并将其驯服,而此时,马也成了人的俘虏。
文中的马,为了报复鹿,丧失了理智,使得马和鹿以后一直被人所驱使。这就是逞匹夫之勇的恶果。为了逞一时之勇,而后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马为了报复鹿,从此便失去了自由,为人所使唤。马为什么要置鹿于死地呢?因为它不愿意和一头微不足道的鹿分享一块它永远也吃不完的草地。而为了捉住鹿,它求助于人。为了让人们帮它,以后一辈子都被人套上辔头,为人所用。子子孙孙都要这样,何其可悲!只是为了一件小事,而终身被囚禁。为了打击报复而不择手段,这也是人际关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为一点点事而愤怒,为最后贪图一时之快而铸成大错。
生活中也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有的人在上网聊天时或在聚餐时,因为很小的一点矛盾,便升级为打架斗殴。他们有的挥拳踢腿,自以为是江湖好汉;有的两肋插刀,自以为是英雄侠士。实际上这是自置于污水泥沼、悬崖绝壁,身处险境而不自知,他们的行为让父母心痛,为人所不耻,为社会所不容。这完全是血气之勇、小勇、匹夫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