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义长存,以义为魂:注重内涵的提升
孔子最早提出了义的概念,就是指人要正当、正直,有道义,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义,以求达到真善美的最高境界。之后,孟子、墨子等人又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加以继承和发展,使得义的“内涵”得以延伸。他们阐释了达到义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首先要讲义气、重情义,要温和、善良、美好,且执着地追求;然后要“敏而好学”,用学问来武装自己,如有不明白的要谦虚询问,直到弄懂为止。自己也可以于微言中“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有错误要躬身反省,做到“闻义能徙”,及时纠正;此外,还应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宁静恬淡的心灵,如此,便可以从多个方面体悟“义”之真谛,最终实现精神的修炼。
1.义者,个人行为之根本
朱熹曰:“义者,天理之所宜。”——《论语集注·卷二》
译文:朱熹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只要是合乎天理,‘义’之所在,就应当全力以赴。”
国学链接:朱熹其人
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中国封建时代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他的学术思想,在中国元明清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意识形态逐渐走向完善。
诸子之言:
朱熹的“义者,天理之所宜”来源于孔子的“义者,宜也”。在这里“宜”指的是“合当(如此)”。也就是君子要知道什么当做,什么不当做。当做处,便是合当,君子也不必有太多顾虑,看看它符不符合天理就行。关于“义”,儒家诸子中的孟子也有自己的解释,他主张“舍生取义”。对此,他有名言:“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延伸思辨:义,更在后天引导和培养
朱熹主张的“义”,更多地强调的是“内在”因素,事实上,人的道德性也可以在后天逐渐培养形成。如戴震在《孟子义字疏证》中所言:“孟子曰:‘心之所同然也,义也,理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于义外之说必致其辨,言理义之为性,非言性之为理。”戴震依此人性论来批驳程朱的人性论。在他看来,人的道德性是后天逐渐养成的,而不是先天决定的,如果一味地将人之天性与道德相对立,就很容易让自己陷入矛盾和混乱之中。
所以人们就应该从仁、义、礼、智等多方面培养自己,始终怀有一颗善良仁义之心。但是与人为善、进行义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必须要有思想的指引,尽管古语有云“义者,人之性也”,但后天的培养和积淀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现代人要想将“义”落实到实践中,就不能有听天由命的想法,让外界左右自己,而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修炼,为今后的人生夯实基础。
精彩典故:
胡雪岩经商注重后天修为
胡雪岩的一生,很富有戏剧性。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他由一个钱庄的伙计摇身一变,成为闻名于清朝朝野的红顶商人。他经商的核心是“仁”“义”二字,善于随机应变,但决不投机取巧,使其生意蒸蒸日上;他富而不忘本,深谙钱财的真正价值在于大行义举。在左宗棠任职期间,胡雪岩管理赈抚局事务。他设立粥厂、善堂、义塾,修复名寺古刹,收殓了数十万具暴骸;恢复了因战乱而一度终止的牛车,给百姓提供了方便;他向官绅大户“劝捐”,以解决战后财政危机等事务。在当时西征大军欠缺粮饷,各方相互推诿的危急关头,胡雪岩还挺身而出,不辞劳苦地担负起筹借洋款的重任,协助左宗棠西征保住新疆。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并未忘记自己的发迹之地——杭州,为杭州百姓做了许多义举。他开设钱塘江义渡,方便了“上八府”与“下三府”的联系,并设船为候渡乘客提供方便,因而获得“胡大善人”的美名。此外,他还极其热心于慈善事业,乐善好施,多次向直隶、陕西、河南、山西等涝旱地区捐款赈灾。到1878年,除了胡雪岩捐运给西征军的药材外,他向各地捐赠的赈灾款估计已达二十万两白银。
胡雪岩的商训就是“天”、“地”、“人”,内容是:天为先天之智,经商之本;地为后天修为,靠诚信立身;人为仁义,懂取舍,讲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当代镜鉴:义,是一种崇高的境界
义,旧体作“義”。上面是“羊”,代表祭牲;下面是“我”,由兵器引申为仪仗。所以义的本义指的是因其神圣而必须隆重供奉的行为宗旨和社会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