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玛的心目中,巴黎比海洋还要渺茫,在一片绯红氛围里,闪闪烁烁。茫茫人海,躁动无常,不过芸芸众生,人以类聚,景因情异,还是可以区分的。爱玛只看到其中的两三类,便以为它们代表全人类,其实尽有不同,只是都让这两三类遮住罢了。爱玛看到的,首先是外交家圈子:这类人出入的客厅,地板光洁,墙上都镶着镜子,椭圆形桌子上铺着金色流苏的丝绒桌毯,这里有燕尾服,有重大机密,有微笑掩饰的焦虑。其次是公爵夫人的社交场:人人脸色苍白,睡到四点才起床;女士们,可怜的天使!裙子下摆有一道英国式的针钩花边;男士们,外表平平,怀才不遇,不惜累垮自己的马匹,以逞一时之快,夏天则去巴登避暑,到头来,四十岁左右娶个有遗产继承的女人。最后是饭馆雅间:形形色色一群文人和女优,半夜过后来用夜宵,对着烛光,纵声狂笑。这些人挥霍如王侯,一腔没有着落的雄心,加上荒唐无稽的异想天开,放浪于天地之间,生活于狂风暴雨之中,傲视众人,有那么点超凡脱俗。除此以外的人世,全都看不见,没有确切的位置,仿佛压根儿就不存在。而且,越是近在身边的事物,爱玛心里越是回避。周围近在咫尺的一切,无论是沉闷的田野、愚钝的小市民,抑或平庸的生活,在她看来,只是世间的一种例外,是她偶然陷入的个别环境。在这以外,那广阔无边的,都是充满幸福和激情的世界。爱玛在自己的欲念之中,混淆了声色享受与精神愉悦、举止高雅与感情细腻。爱情难道不是像印度花木一样,需要有精心调配的土壤和特定的气候?月下的叹息,难舍的拥抱,洒在人家手上的眼泪,肉体的沸腾和情意的缠绵,凡此种种,都离不开充满闲情逸致的大城堡的阳台,离不开挂着绸缎帘子铺着厚实地毯的小客厅,离不开枝叶繁茂的一排排花盆,离不开高踞台上的卧榻,也离不开宝石的闪光和制服的饰带。
每天早上,驿站的伙计来刷马,穿着大木屐,在过道上穿进穿出,工作服上有破窟窿,光脚丫子穿着布鞋。这便是家里雇得起的穿束膝短裤的小马夫!而且活一干完,他整天就不再来了。夏尔从外面回来,自己把马牵进马厩,自己卸鞍子、套笼头;这时候,女佣人抱来一捆麦秸,使劲扔进料槽完事。
爱玛找了个十四岁的小姑娘——一个看上去还温驯的孤女,来接替娜丝塔西(她还是离开了托斯特,走的时候,眼泪淌得像小河似的)。爱玛不准小姑娘戴布帽,教她在人前说话要称太太、先生,端茶送水要用托盘,进屋要先敲门,还教她熨衣服、然后上浆、伺候女主人穿衣服,一心想把她调教成贴身使女。新女佣怕辞退,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太太平常总是把钥匙挂在食橱门上,费莉西泰每晚拿一小包糖,做完祷告,独自躺在床上享用。
下午有时候,她到对面去跟驿夫们闲聊,太太待在楼上屋里。
爱玛穿着室内便袍,领口敞开,交错的圆翻领间,露出带褶衬衫,上面有三颗金纽扣;腰间系一根坠着大流苏的绦带;石榴红小拖鞋,有一簇宽带子搭在脚背上。她买了一本吸墨纸、一沓信笺、一枝笔和一些信封,尽管她没有一个要通信的人。她掸去摆设架上的浮尘,对着镜子照了照,然后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走了神,书掉在了膝上。她渴望去旅行,要么就回修道院去过。她想死,又想去巴黎住。
夏尔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总骑着马抄近路赶来赶去。他就在农家桌上吃炒鸡蛋;把手伸进湿漉漉的被窝;给人放血,热血溅到脸上;听病人的喘气声;察看病人的大小便;撩起病人的脏衣服。然而,每天晚上回到家里,等待他的总是一炉旺火,预备好的饭菜,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位精心打扮的可人娇妻,身上一股清香,也不知这香气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她的肌肤熏香了她的衬衫。
爱玛总有许多别出心裁的讲究令他着迷,不是花样翻新,给烛台做个纸托盘,就是给长裙换一道压边;一个普通的菜,女佣人烧坏了,她就取个别致的菜名,使得夏尔高高兴兴,一扫而光。她在鲁昂看见有的贵妇,在表链上吊一串小饰物,自己也买了些。她由着自己,在壁炉台上摆一对蓝色玻璃大花瓶,过了一阵,又放上个象牙针线盒,还带一枚镀金的银顶针。所有这些,夏尔并不懂其中的妙处,愈是不懂愈觉得有意思。它们为他增添了感官的愉悦和家庭的温馨,像金粉洒满他的人生小径。
夏尔身体棒,气色好,名气也有了。老乡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见到孩子就抚摩两下,从来不进酒店,而且他的人品,得到大家信任。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和胸部杂症。其实呢,夏尔很怕治死病人,一般开出的方子,无非是些镇静剂,偶尔也开点催吐剂,再就是给人用热水烫烫脚、用水蛭吸吸血而已。倒不是他怕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拔起牙来毫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