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是这样看待“职位荣誉”(Official Honor)的,即担任某一职位的人真正具有执行有关任务的资格。某人在政府执行的职务越大越重要,他所担任的官位也就越高越有影响力,也就越会被普通人认为他应具有适合担任该职位的特殊的品德和才干。所以,我们应该给那些地位更高的人,给予更大的头衔和官职,这些荣誉也会使其得到别人更为谦恭有礼的对待。尽管人们可能会因为没办法了解一个人职位的重要性而对他的态度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他的官位就对其应得的尊崇有所暗示。不管怎样,事实上那些担任特殊职务的人所获得的荣誉远远多于普通老百姓,避免无荣誉是后者的主要荣誉。
女性荣誉和男性荣誉
一般人是这样看待女性荣誉的,在少女时代是纯洁,出嫁以后是贞操。这一看法的重要性是出于以下考虑:女性在诸多方面都要依赖于男性,而男性却只有一件事需要依靠对方。这样便建立了男女双方彼此依赖的安排——女子及以后所生子女的一切需要由男人来承担,这种安排是考虑了整个女性的福利。要使这一计划得以实行,女性必须表现出集体精神,紧密团结在一起,并统一战线来对付她们共同的敌人——男性。凭借优越的体力和智力,男性将世上的一切美好事物占有殆尽,女性就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来包围和征服男性,达到人财两得的目的。
女性荣誉基于“集体精神”所创造的产物就是男性荣誉。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一旦男人成为婚姻的俘虏,对于合约中的各项条款他都必须信守不移。一方面是使条约能够被严密遵行,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够在放弃一切之后,至少他所得到的好处——即独占权能有所保障。所以,如果妻子破坏婚姻,那男性荣誉会迫使他对妻子不加饶恕,最起码也要跟她离婚。要是他对此事不加以追究的话,那会被其同伴耻笑,不过还不至于像女人丧失了荣誉那么糟。因为对于男人来说,他这一生还有许多其他的大事要做,所以这一缺陷只是次要的。
贬抑与侮辱
只要有任何人,不管这个人多坏或多愚蠢,对我们说出一些贬抑之辞,那么即使我们的作为和品格能使他人不能不对我们致以最高的敬意,我们的荣誉也会因之受到损害,甚至完全消失。他人所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人所说的话。我们还有另一项证据,那就是,别人可以撤消他所说过的侮辱之辞,如果有需要,他还可以道歉,这样就好像他从来也没有说过这些侮辱之辞似的。而至于侮辱之辞所表达的看法是否已经得到改正,他人会说那样的话的原因,就根本不重要了。只要收回了所说的话,所有一切都跟以前一样。这类行为的意图,是强使他人尊敬,而并非赢得尊敬。
即使我们的所有行为所秉持的原则是最为公正和高贵的,我们的精神是最为纯洁的,我们的理智是最为上乘的,但是不管是任何人,只要他高兴,他就可以指责我们,我们的荣誉就会一扫而尽。也许这里所指的任何人还并没有对荣誉有所触犯,但他在其他方面却可能是任何种类的不耻之徒,或是最坏的恶棍,或是最愚蠢的蛮子,或是游手好闲之辈,或是赌徒,或是负债累累之人。而一般就是这些家伙最可能侮辱他人。塞尼加说得好:“人越是可鄙和可笑,越是喜欢说别人的坏话。”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高尚人士通常就是他侮辱的对象,因为品位不同的人无法成为朋友,那些卑劣之徒看到别人的优点,常常会私下产生忌恨。所以歌德说:
为何要对仇敌不满?
我们的天性会让他们
永远在暗地自惭,他们
还可望与我们结交吗?
指控与报复
在面对证据不足的谴责时,“荣誉人”应该表达出强烈的愤恨之情,并对此声称要以流血作为报复。也许以上所言会令人感到诧异,因为现在谎言是满天飞。但这已发展为一项根深蒂固的陋习,特别是在英国。实际上,中世纪的刑事审判中还出现过更加简短的方式呢。面对指控,被告只需要以一句“指控是谎言”来回应,就立刻把案子扔给上帝去裁判了。所以,如果对方说谎之后就靠武力解决,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在武士荣誉的典范里是有明确规定的。
假如你对一只狗咆哮,它也会报以同样的嗥叫;但是如果你摸摸它,它就会向你摇尾乞怜了。人们以牙还牙,以暴制暴,面对任何轻视或仇恨都会有痛心和不安的感觉,这就是人类的天性。西塞罗说:“侮辱和谩骂所带来的伤痛,就算深明事理之人也觉得无法忍受。”除了少数教派之外,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对侮辱或挨打都是无法泰然接受的。不过,我们的报复总得跟对方的冒犯程度成比例,那些指责我们说谎、愚昧或怯懦的人也罪不至死吧,这也是合乎自然观点的。古代日耳曼有一种说法,“挨打要以血偿还”,这是一种对于豪侠精神的迷信,令人生厌。不管怎样,我们对侮辱采取报复的原因只是出于愤怒,而绝非某些鼓吹“豪侠”的人士妄图强加的荣誉感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