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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谋攻篇

  (一)“全胜”战略具有两个层次。

  战争是流血的政治,它固然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梯,但它对物质和文化的毁耗、对生命的吞噬等严重后果也同样显而易见。所以,历史上真正伟大的军事家都致力于在实现战略目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战争伤亡和损失,兵圣孙武就是这方面最杰出的代表。他所找到的道路即所谓“全胜”理论,提出的方案便是“必以全争于天下”,做到“兵不顿而利可全”。

  从全篇文字来看,“全胜”思想包含两个主要层次,一是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境界,二是在不得已而用兵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损失,实现破中之全。前者是高层次的“全胜”,后者则是相对低层次的“全胜”,两者相互弥补,相得益彰。

  孙子指出:“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在他看来,所谓“百战百胜”,只是表面热闹,却并非用兵打仗的上乘境界,惟有“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战争指导者所应该追求的目标。高明的战略家应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通过高明的谋略算计敌人,摧毁敌人的抵抗意志,不经过战场交锋就使对手屈膝投降,从而实现战略上的“全胜”。在孙子看来,推行“全胜”战略是必然的。对己方来说,这样代价最小;对敌方来说,反抗最少;对百姓来说,遭灾最少;对天下来说,获利最大,故而是最佳选择。

  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思想,对后世兵家的影响非常深远。如《六韬》就一再宣扬“全胜不斗,大兵无创”,《尉缭子》说“敌国可不战而服”,《太白阴经》、《百战奇法》等典籍也有大同小异的说法。

  从战史上来看,这种“上战无与战”的现象也曾存在过。仅在先秦两汉时期,就有墨子救宋不以兵革、烛之武劝退秦师等典故。可见,战争固然是铁血交锋,但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政治、外交斗争,仍有可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显然,孙子的“全胜”战略思想并不缺乏佐证,有人将其斥为“主观唯心主义”大加鞭挞,是有失公正的。

  不过,虽说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具有合理成分,但在现实中却难以实现。一般而言,只有在一方处于绝对优势,另一方处于绝对劣势,而处于绝对劣势的一方又由于各种原因丧失抵抗意志的情况下,“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有可能变成现实。换句话说,与“困兽犹斗”、“狗急跳墙”现象相比,“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情况毕竟十分罕见。

  孙子知道“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他更注重从实际出发,立足于高明的作战指导,通过战场拼杀去争取胜利。当然,这种胜利的出发点也完全建立在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基础上,即所谓“以破求全”。决不能鲁莽行事,打“糊涂仗”。这显然是孙子“全胜”战略思想的第二个层次,与前一个层次相比,它更具有可操作性。

  如果说,实现高层次的“全胜”须依靠“伐谋”(跟敌人拼智慧、斗计谋,让对手甘拜下风)和“伐交”(向敌人显实力、展威风,让对手知难而退),那么,实现较低层次的“全胜”便主要靠“伐兵”(在野外旷地上拼个你死我活),在没有其他招数的情况下也不排斥“攻城”。当然,这种“伐兵”与“攻城”,绝不是鲁莽进攻,死打硬拼,而是依靠智谋奇计,以巧求胜。为此,孙子在本篇中独具匠心地提出了一整套战术运用方针:拥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拥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敌人,拥有两倍于敌的兵力就分割敌人,兵力与敌人相当就要努力抗击敌人,兵力少于敌人就要设法摆脱敌人,实力弱于敌人就要努力避免决战。总之,要根据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敌人的根本原则,针对敌我兵力对比不同而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分别主客,指画攻守”。

  这样一来,孙子的“全胜”战略思想得以系统化和具体化:一方面确立了崇高的理想——“不战而屈人之兵”,另一方面落实了军事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十围、五攻、倍分、敌战、少逃、不若避”。两者互为弥补,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必以全争于天下”的宗旨。由此可见,孙子已经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找到了最好的平衡点与结合点。

  应该说,孙子思想体系中“全胜”战略的两个层次相辅相成,合乎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一直以来,中国人在处理问题时,都习惯于将理想追求与实际操作区分开来,既确定最高的标准,用以弘扬己之理想,这就是所谓“取法其上”;又立足于具体的目标,用以躬践实行,这就是所谓“得乎其中”。前者只是说的,主要用来作姿态给外界看;后者才是做的,主要用来满足自己心灵的真正渴求。譬如孔老夫子,他虽然主张“祖述尧舜”,但真正用力处却在于“宪章文武”。又如诸葛亮,表面上致力于“兴复汉室,再造一统”,真正要做和能做的,是尽可能维系偏处一隅的蜀汉政权。兵圣孙武,也不例外。他积极倡导“不战而屈人之兵”、“必以全争于天下”,但最重视的却是如何用兵打仗。换句话说,对孙子而言,“兵不顿而利可全”只是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致人而不致于人”、夺取作战主动权,才是现实,才是其兵学的旨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