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的本质就是求利。“人不为利,谁愿早起”,“寄迹尘市,日为锱铢”,“奔走江湖,希觅微利”,无论坐贾还是行商都是为了一个“利”字。但是商人在赚钱求利的过程中也不能忽略诚信,应该坚持“义”、“利”并重。求“利”的手段必须合乎正道,符合“义”的规范,只有以“义”为前提,才能聚财得利。
某日用化工厂靠着某品牌润肤霜使这家仅开张两年就亏损200万元的工厂,一跃成为半年上交税利500万元的企业明星。原来,这家工厂是借助广告攻势,在市场上获得巨大的成功的。顾客们看了广告后,被这种润肤霜的神奇功效彻底吸引了,蜂拥而至的女士们甚至买走了瓶子被压碎的产品,结果一个半月里就卖出了1600万套。
但是这家工厂由于在广告中使用了产品“适用于一切皮肤”、“医院验证有效率为100%”等与实际不符的言词而遭到消费者的控诉。虽然投诉者人数不到全部消费者的2%,但是工厂做虚假广告的消息在顾客中引起了巨大震荡,严重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工厂不得不停止高速运转的生产线,总损失达6100万元,另外,该厂因制作虚假广告被罚款688万元。曾经辉煌一时的工厂,就这样因为虚假广告失信于顾客,从而毁于一旦了。
与这家工厂相反,另一家家具专卖店则以对顾客“讲真话”而得到顾客的认可,而且获利颇丰。他们向顾客如实介绍产品的质量、存在的缺点、问题,甚至推荐顾客去竞争对手那里购买更适合的产品。
这种做法乍听起来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当顾客对经营者长期编造假话,吹嘘商品,欺骗顾客的做法感到厌恶时,这家商店能够以诚相待,对顾客说实话的做法自然能够获得顾客的信任,让顾客放心购买。所以这种自“揭”其短的做法,看似“笨拙”实为精明。
其实,义与利并不矛盾,也不对立。利是人之欲,义是利之本。义利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现代商人的义利观应该是:亦义亦利,利国利民,利人利己,义利两全。
所谓“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作为商人,重利轻义不可取,但是一味重义而放弃利益则违背了商业的本质。在物欲横流、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个成功的商人必须在义利之间把握好轻重,找到二者的平衡点。
4.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宁可损失利益,绝不弃信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
译文:子夏做了莒父县县长,向孔子请教怎样管理这个地方,孔子说:“不要图快,不要贪图小利。图快反而达不到目的,贪求小利就办不成大事。”
国学链接:子夏其人
子夏(前507—?),姓卜名商,卫国温人,是孔子晚年的得意弟子之一。子夏是继孔子之后,系统传授儒家经典的第一人,对儒家文献的流传和学术思想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被后世誉为传经之鼻祖。子夏还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和创新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他晚年时,到魏国西河一带教学,开创的“西河学派”培育出大批经国治世的良才,并成为前期法家成长的摇篮。
诸子之言:
“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意思是不要只图快,不要只顾眼前利益。图快反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只顾眼前利益则办不成大事。做事只求速成,就会缺乏考虑而草率从事,反而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只贪图小利,没有远见,必将因小失大,大事难成。
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说:“欲事之速成,则急遽无序,而反不达。见小者之为利,则所就者小,而所失者大矣。”急功近利,是难成大事的狭小器量。凡成大事者,必能循序渐进,高瞻远瞩。
这里,孔子讲的是施政方针。施政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本无可厚非,但是不可盲目强求速成的“政绩”。施政见利,亦非坏事,但是只顾追求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耽误大事便不可取。清代经学大师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引荀子说:“利谓便国益民也。为政者见有大利,必宜兴行,但不可见小耳。”汉朝学者戴德在《大戴礼记·四代》云:“好见小利,妨于政。”因此,施政的方针,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贪图小利。
延伸思辨:急功近利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