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头巾帽头巾帽:所谓的mob-cap,是18世纪和19世纪的一种女帽。的老苏珊·多布妮呀!我还记得她。”
“她也记得您。那是在什么时候来着——在您,唔,憧憬去南美之前。”
“啊,我看您全都知道了。我也不必向您隐瞒。我发誓,福尔摩斯先生,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哪个男人爱女人能像我爱弗朗西丝那样一心一意。我是个毛头小伙子,我知道——我并不比同辈人差劲。可她的心哪,纯洁似雪。她不能忍受丝毫的粗鄙。结果,当她听说了我以前的所作所为,就对我冷若冰霜。但是她爱我——简直就像个奇迹——爱我之深,竟令她在天使般的年岁里一直保持独身,全为我也是孤单一人。多少年过去,我在巴伯顿发了财。我想或许能够约她出来,再次打动她的心。我听说她仍然没有结婚。我在洛桑找到她,使出浑身解数。她有点犹豫,我想,但她的脾气还是很倔强,待我再次求见她已经离开当地了。我又一路追她到巴登,过些时候,我听说她的女仆住在此地。我这人性子粗犷,刚刚别离放浪不羁的生活,而当华生大夫用那种口气对我说话,我一下就管不住自己了。可看在上帝的分上请告诉我,弗朗西丝女士到底怎么样啦。”
“那正是我们要查明的事情,”福尔摩斯说着,字字铿锵,“您在伦敦的住址呢,格林先生?”
“到朗海姆酒店可以找到我。”
“那么我劝您先回去,万一有事我随时通知您,好不好?我不希望放空炮,但是请您绝对相信,为了弗朗西丝女士的安全,凡是我们做得到的一定竭尽所能。眼下我没有别的话好讲。我给您一张名片,以便您跟我们保持联络。现在,华生,麻烦你打点一下行装,我去致电胡德森太太,请她明天七点半钟准备好一顿拿手饭菜,为两个饥肠辘辘的旅客接风。”
一进贝克街的家门,早有一封电报在等着我们,看得福尔摩斯兴高采烈,转手扔给了我。“凸凹不平或被撕烂过。”只写这一句,而发报的地点,正是巴登。
“什么玩意?”我问。
“真相,”福尔摩斯回答说,“你或许记得,我曾问过一个貌似无关的问题,就是那位牧师大人的左耳。你并未答复。”
“我嘛,当时已经离开巴登,没法取证。”
“对。为此我发了同一封电报给英邸酒店的经理,他的答复就在这儿。”
“那又能说明什么?”
“那说明,亲爱的华生,我们在对付一位格外狡猾和凶险的家伙。牧师施莱辛格博士,来自南美的传教士,并非别人,正是霍利·彼得斯,澳大利亚有史以来出产的最无耻的流氓之一——在这个年轻的国度里已然崭露了一批登峰造极的角色。他的拿手好戏就是利用宗教情结诱拐单身女士。他那所谓的妻子是个叫弗芮瑟的英国人,一位得力的搭档。他那些伎俩的套路泄露了他的身份,还包括他耳朵上的标志——1889年在阿德莱德的一家酒吧间里,他曾被打得很惨——更加重了我的怀疑。这位可怜的女士竟陷入一对罗刹夫妇的圈套,他们可是心狠手辣啊,华生。说她已经死了,这种判断极有可能。即使没死,她无疑也被幽禁了起来,不能写信给多布妮小姐和别的朋友。值得推敲的是,她或许根本没来伦敦,又或许已然路过本地,但是前者不成立,因为凭现有的海关登记政策,外国人不容易对大陆警察耍花样;而后者也不太像,因为这伙流氓何苦再找别的去处能如此方便地羁押一个人。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就在伦敦,不过,既然目前我们也无迹可循,所以只好使出看得见的几招,先吃上一顿,再让自己静下心来。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会四处溜达一遭,顺便去苏格兰场找朋友莱斯垂德聊聊天。”
无论官方警力,抑或福尔摩斯颇有效率的小圈子,都不足以揭开本案的神秘面纱。伦敦数百万计的市民之中,我们要找的这三位完全销声匿迹,仿佛已然人间蒸发。登启事吧,徒劳;追线索吧,无果。但凡施莱辛格可能露面的作案场所均逐一排查,也是枉然。他从前的老伙计们纷纷被监视起来,可那帮人都有意避开他。整整一周,案子悬而未决,像只没头的苍蝇。突然间峰回路转,闪现出一丝曙光。在威斯敏斯特路的博翁顿当铺里,有人要脱手一只银光闪闪的西班牙古式坠子。交当者是大个头,斯斯文文的牧师模样。他用的姓名和地址根本都是假的。耳朵的特征没有留意,但据描述的情形看,肯定就是施莱辛格。
已经跑过三趟了,朗海姆酒店的大胡子朋友频频来向我们打探消┫ⅰ—第三次碰面的时候,离刚才的最新进展还不到一个钟头。他的体格依旧魁梧,可怜衣带渐宽。终日里忧心如焚,似乎害得他每每萎靡不振。“您好歹也让我做点什么啊!”他老是这样苦苦哀叹。福尔摩斯终于能够答应他的请求了。
“他已经开始当首饰了。我们要马上逮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