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元帅已经准备好了,正等着他。
她用一双漂亮的眼睛盯着他,含情脉脉,充满快乐地说:
“你来了,我的乖乖,这才够意思!”
她系好大衣风帽上的帽带,静静地躺在沙发椅上。
弗雷德利克说:
“我们走吧?”
她看了看挂钟。
“哎!急什么呀!一点半以前不出门。”
似乎她给自己的游移定下了一个时间界限。
最后钟敲响了。
“好吧,亲爱的,咱们走啦!”
她最后整理了一下她头上的包头带,嘱咐了女仆德尔菲娜几句话。
“小姐回来吃晚饭吗?”
“为什么要回来呢?我们一起在外面吃晚饭,在英格兰咖啡馆,或者是你喜欢的地方。”
“好吧!”
她的两只小狗围在她身边小声尖叫着。
“可以把小狗也带去吗?”
弗雷德利克亲自将狗儿抱上马车。这是一辆出租轿式马车,一个车夫,驾着两匹快马;他让仆人站在座位后面。女元帅对他的殷勤体贴显得很满意;待她坐下之后,就问他最近去过阿尔努家没有。
弗雷德利克回答:
“差不多有一个月没去了。”
“我呀,我前天碰见他了,他说今天要来。他近来倒霉得很,什么都不顺,还在打官司,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多可笑的一个人啊!”
“是的,太可笑了!”
弗雷德利克显得很冷漠的样子补充说:
“想起来了,你们总是见面……你是怎么称呼他的?……那个以前唱歌的戏子……戴勒玛尔?”
她冷冰冰地回答:
“没有,已经吹了!”
这样说来,他们的关系破裂已经是可以肯定的。弗雷德利克又充满了希望。
他们的车慢慢地驶到布雷达街,因为是星期天,街上行人稀少,有一些资产者的脸部露在窗后。马车跑快了,车轮的咔嚓声引得过路的行人转身观看。车篷上的皮顶盖放下来了,闪闪发光,仆人躬着腰,两只鬈毛小狗紧挨在一起,就像两只鼬皮袖套一样,放在坐垫上。弗雷德利克随着车身颠簸,女元帅一边微笑,一边向左右转头观看。
她那顶散发珠光的草帽镶着一圈黑花边。呢绒斗篷上的风帽随风飘摆,她打着一把紫丁香色的缎子伞,伞顶尖尖的,像一座宝塔,给她遮住太阳。
弗雷德利克轻轻握着她的另一只手,左手上戴着一只像表链一样的金手镯,说道:
“纤纤玉指多可爱呀!瞧!这手镯多漂亮,是哪儿来的?”
女元帅回答:
“啊!我早就有了。”
年轻人丝毫不反对这句虚伪的回答,他更喜欢“利用一种和谐的环境”。他一直握住她的手腕,将他的嘴唇吻在上面——介于手套和袖口之间的裸露处。
“别吻了,别人看见我们了!”
“怕啥呀,这有什么关系呢?”
穿过协和广场之后,他们沿着会议码头和比利码头往前走,在这里的一座花园里有一棵黎巴嫩柏树。萝莎妮以为黎巴嫩在中国,她自己笑自己无知,请求弗雷德利克教她学习地理课。随后,他们经过特罗卡代罗,一起走过伊叶纳桥,最后,在玛斯校场的中央停下来,紧靠着已经在跑马场排好了队的别的马车旁边。
绿草茵茵的小山丘上站满了小市民。人们还发现有一些好奇的人站在军校的阳台上,在赛马骑手体重过磅处的外面有两座亭子,旁边有两座看台,在国王看台前的第三个看台上,挤满了一群打扮入时的人,从他们的态度来看,可以看得出他们对这种还没有过时的娱乐活动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心。在那时候,看赛马的观众都是有些特殊身份的,外表看上去都不庸俗,这是一个系鞋套带子、穿披肩式大翻领外衣、戴白手套的时代。
妇女们穿着色彩艳丽的衣服,或者长袍子,坐在看台的阶梯上,看上去像一大簇一大簇的花朵一样,中间夹杂着男人深色的外衣,像一个个的黑点点混合其中。然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著名的阿尔及利亚人布·马萨身上,他在一个特别的看台上,坐在两位陆军参谋部的军官之间,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在骑手俱乐部的看台上坐着的全是一些表情严肃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