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就开始动脑筋,想着怎么样才能达到目的,翻来覆去地在心里盘算了好多办法;最终确定了一个适合我的计划。然后我判明了离大河下游一点的一个长满了树的小岛的位置,等到天一黑下来,我就驾着木排溜出去,划到那儿去,再把木排藏起来,完了就睡觉。我睡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我就起了床,吃了早饭。穿上了我收起来的那身衣服,还另外拣了几件衣服和别的零碎东西,打成一个包袱,然后就划着小船到了岸边。大概估计了一下费尔普斯家所在的地方,就在那地方下面一点上了岸。我把包袱藏在树林里,然后把小船里灌满水,放进一些石头,把它沉到水里面,等我要用它的时候,还可以找得到,小船就沉在河岸边上一家锯木厂下游四五百码的地方。
接着我就走上了大路,经过那个锯木厂的时候,看见那上面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费尔普斯锯木厂”,再往前走二三百码远,就到了农场的房舍跟前,我一直睁大眼睛到处看,周围一个人影儿都没有,这时天还没大亮。但我不在乎这些,因为这时候还不愿让什么人给撞见——我只想弄清楚这里的地形就可以了。按照我的计划,我要装作从上游那个村子走来的样子,不像是从大河下面上来的。因此我只看了一看,就径直往镇子里走去。得啦,一到镇子上,我看到的第一个人竟是公爵。他正在张贴《王室中的狂人》和广告——又是连演三晚——像那次一样。这两个骗子脸皮真够厚的!我还没来得及避开,就和他撞了个正着。他吃惊地看着我,说:
“哎哟!你从哪儿冒出来的?”然后他像是又高兴又急切地问,“木排哪儿去了?——找个地方把它藏好了吗?”
我却说:
“怎么,我还正要问你呢,殿下。”
“你来问我,这是什么意思?”他问。
“是这么回事,”我说,“昨天我看见国王在那个小酒店里,我就心想,他醉成那副模样,说不定还要等几个钟头,才能把他弄回去;所以我就到镇子里去溜达,消磨时光,等他醒过来。这时,有一个人走过来,给了一角钱,让我帮他划一只小船过河去,从对岸带一只绵羊过来,于是我就跟他去了;但是等我们把那只羊往船上拽的时候,那个人叫我拉住绳子,他自己到羊屁股后面去撵它,这只羊的力气太大、结果它挣脱绳子跑掉了,我们就在后面追它。我们没有带狗,所以就只好撵着它在乡野里到处跑,一直把它追得跑不动为止。天黑了我们才把它逮住,然后再把它运过河来,这时我才往下游去找木排。我跑到那儿一看,木排不见了,我寻思着,他们肯定是惹了麻烦,只得离开这儿;他们把我的黑奴也带走了,我可只有这么一个黑奴了,这下子我可要流落在异乡,无依无靠,一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了,一无所有,到哪儿去混饭吃哟?于是我就坐在地下哭了起来。我在树林子里睡了一夜。可是,说了半天,木排到底上哪儿去了呢?——还有吉姆,我可怜的吉姆!”
“鬼才知道呢——我是说不知道木排的下落。那个老笨蛋做了一笔买卖,得了四十块钱,我们俩在小酒店里找到他的时候,那帮游手好闲的家伙已经和他在用五角的硬币赌开了。除了他喝威士忌花掉的钱以外,其余的全让他们给骗走了。昨天晚上直到半夜我才把他弄回去,结果发现木排已经不见了,我们还说,‘那个小流氓把我们甩了,偷了我们的木排溜之大吉,往大河下游去了呢。’”
“我总不会扔下我的黑奴呀,对不对?——在这个世界上我就只有那么一个黑奴,那是我惟一的财产呀。”
“我们压根儿没想到这个。老实说,我觉得我们已经把他当成我们的黑奴了;是的,我们的确是把他当成我们的了——天晓得,他给我们添的麻烦已经够多啦。所以我们一看木排不见了,我们又穷得没有一个子儿,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赚钱,只好再把《王室中的狂人》拿出来试一试。我就这么一直到处游荡,连口酒也喝不上,口干得像火药桶似的。你那一角钱在哪儿?拿给我吧。”
我还有不少的钱,所以就给了他一角钱,不过我央求他用这一角钱去买点儿吃的东西,分一点儿给我吃,因为我也只有那一角钱,我可是从昨天起就没吃一口东西啦。他一声未吭。隔了一会儿他又猛地转过身来对我说:
“你估计那个黑奴会把我们说出去吗?如果他说了,我们就要剥他的皮!”
“他怎么能说呢?他不是已经跑掉了吗?”
“没有!那个老笨蛋把他卖掉了,他一分钱也没给我,都花光了。”
“把他卖了?”我一边问一边就哭了起来,“哎哟,他是我的黑奴呀,钱也该是我的呀。他在哪儿?——我要我的黑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