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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文-绪言

  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此在三代以上已然矣。圣人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县之人民皆其子姓,县之土地皆其田畴,县之城郭皆其藩垣,县之食廪皆其囷窌。为子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必治之而勿弃;为藩垣囷窌,则必缮之而勿损。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郡县论五》)

  这种制度,在现在看来,虽然觉得可怪,但在当日,确是一个救时的良剂。

  其次关于法制上的意见,他说道:

  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废而非所以为治;其本在正人心,厚风俗而已。

  夫法制繁,则巧猾之徒皆得以法为市,而虽有贤者不能自用,此国事之所以日非也。善乎杜元凯之解《左氏》!曰:“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详究事势,预为变通之法;后人承其已弊,拘于旧章,不能更革,而复立一法以救之,于是法愈繁而弊愈多,天下之事日至于丛脞。其究也,眊而不行,上下相蒙,以为无失祖制而已。此莫甚于有明之世,如勾军行钞二事,立法以救法,而终不善者也。(《日知录》卷八《法制》)

  使枚乘相如而习今日之经义,则必不能发其文章;使管仲、孙武而读今日之科条,则必不能运其权略。故法令者,败坏人材之具;以防奸宄,而得之者什三;以沮豪杰,而失之者常什七矣。(《日知录》卷九《人材》)

  这对于法制之流弊,真可谓一针见血之论。也因为他见得徒法之不足为治,所以主张崇清议,励名教,为化民敦俗的根本之图了。

  上面所说,还不是亭林的重要方面。亭林先生在学术界的地位,还在他创出各种治学方法,开出一个朴学的风气来。他“经学即理学”的倡导,一方面把禅学化的理学推倒了,一方面把纯正的经学复兴了。他在清代“所谓正统派的学术里,无论哪一方面,无不有他发纵指示的功迹。最重要的,如经学上之史的观念。他在《文集与人书四》上面说道:

  经学自有源流,自汉而六朝,而唐,而宋,必一一考究,而后及于近儒之所著,然后可以知其异同离合之指。如论字者必本于《说文》;未有据隶楷而论古文者也。

  “自汉,而六朝,而唐,而宋,必一一考究,而后及于近儒之所著”,这种时代关系的认清,是清代经学独辟蹊径、迈越前代之所以。后来戴震标榜以宋儒的话还给宋儒,以唐儒的话还给唐儒,把汉儒的话还给汉儒,就是这种史的观念之引伸了。

  清代学术的最大特色,在于科学方法的应用——就是归纳的研究。这种归纳的研究,虽然不始于亭林先生,但是到了亭林先生,才为确实的应用,才树之规模,成为风尚。例如唐明皇读《尚书·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觉得下文都协韵,惟有“颇”字与“义”不协,便下敕改为“陂”字。亭林先生举《易象·传》“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信如何也,”和《礼记·表记》“仁者,右也,道者,左也;仁者,人也,道者,义也”,证明古人读“义”为“我”,“义”字正与“颇”字协韵;明皇改“颇”为“陂”,是改错了。又如举《诗》“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惟我仪;之死矢靡他”与《易·渐·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比较,证明古人读“仪”为“俄”,范谔昌改“陆”为“逵”,是改错了。举《易·离·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与《小过·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比较,证明古人读“离”为“罗”;朱子谓“弗遇过之”当作“勿过遇之”,是错了。举《诗》“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与《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诒,女何嘉”比较,证明古人读“宜”为牛何反;后人改“嘉”为“喜”是错了。(见《文集》四《答李子德书》)又他的《诗本音》于“服”字下,举出本证十七条,旁证十五条;他的《唐韵正》于“服”字下,共举出一百六十二个证据。这种归纳的研究,就成为后来学者一个公同的倾向,为充分的应用。清代学术所以有这样光辉灿烂的结果,就是这个缘故了。

  清代学术,自以经学为中坚;清代经学所以有那样大的成绩,是凭借了一种重要的工具——就是小学。小学,原只是经学上一个小小的附属品,因为清儒十分重视的结果,为最高度的发达,就附庸蔚为大观,成为一种独立的学科。小学里面尤以古音韵学的研究最为发达,其所成就和对于训诂学上的贡献也最大。

  亭林先生首先认定了研究经文必先懂得字义;要懂得字义必先明白古人的音读。他说道:

  故愚以为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以至诸子百家之书,亦莫不然。(《答李子德书》)

  这实是一个探本之论。他的《音学五书》就是本着这种主张,为古音韵学开辟榛芜,建立基础的不朽之作。他古无轻唇音的发现,尤其是在古音韵学上一个破天荒的发现。

  1926年8月25日

  凡例

  此编选录,凡散文四十九篇,日知录二十八条。散文,议论文居首,记事文居次,书札又次之。日知录各条,则悉依原有序次。

  此编所加注释,一律排在本文之后;惟日知录各条,间有亭林先生原注,则用六号字夹排本文中间,以为区别。原注有不易明了处,并加新注,一如本文。

  此编除撰新序,详述亭林先生家世、行传、著作及思想之概要外,并制亭林先生年表,凡亭林先生平生事迹荦荦可举者,悉为简单之记载;所录各文,其撰作年月可考者,亦悉附记各该年份之下,以资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