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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焚剑记

姨氏笑曰:“公子佳则佳,然其人穷至无裤,安足偶吾娇女?吾非不重公子为人,试思吾残年向尽,安忍见吾娇女度贫贱之日?此婚姻之所以论门第,吾不可不慎也。”

阿兰曰:“士患无德义,不患无财;人虽贫公子,吾不贫公子也。”

他日,姨氏复劝阿兰罢其前约,阿兰终不改其素志,至于九喻。

姨氏怒。阿兰日夜悒怏,都不寝食。

经一月,生更无消息。阿兰知村间风俗劣,有抢婚之事,遂背其妹、阿大等,潜至香港,佣于上环伍家。女居停遇之甚殷渥,收为义女。女居停有外甥莫氏来省,忽窥见女,以为非人世所有,及归,神已痴矣。父母苦问之,始得其故,于是遣人至伍家说意旨。居停欣然许之。

其人去,居停乃微笑向阿兰曰:“古有明训:‘男大须婚,女大须嫁。’吾今为汝觅得佳婿矣,则吾外甥莫氏。其人望族也,尝游学于大鹿国,得博士衔,人称洋状元,今在胡人鬻饼之肆任二等书记。

吾为汝贺。”

阿兰闻言不答,居停以为阿兰心许矣。

过三日,阿兰知期已逼,长叹曰:“人皆以我为贸易,我无心以宁,无颜以居,我终浪迹以避之耳。”遂行。

时薄暮,于九龙岸边逢一女子,年犹未笄,敛裾将赴水死。阿兰力救之。女曰:“吾始生失母,父名余曰眉娘。继母遇我无恩,往往以炭火烧余足,备诸毒虐。父畏阿母,不之问。邻居有老妪,劝余至石塘为娼,谓一可免阿母猜忌,一可择人而事。妪之言虽秽,然细思,妪实至情之人,妪之外,更无一人愍(同悯)我喻我者为可哀耳。”言已,哭泣甚哀。

阿兰亦泫然流涕,不知所以慰之,久乃抚女言曰:“汝且勿悲,吾身内有金数环,可与汝潜遁他方,暂觅投身之处。”

女感阿兰言,从之。二人以灰炭自污其面,为乞妇状。旬日,至东馆西约十里,日将西坠。有军将似留学生,策马而至,见二女,勒马欲回。二女拜跪马前求食。军将笑,以手探鞍,举一人腿示二女曰:“吾侪以此度日,今仅余一腿,尔曹犹欲问鼎耶?”言已,纵辔而去。

二女惊骇欲绝,相扶徐行。至一山村,有老者荷薪而归。二女问:“是间有乱否?何以军中以人肉为粮也?”

老者不答。女凡三四问,老者厉声曰:“一何少见!吾袋中有五香人心,吾妻所制,几忘之。”言已,出心且行且嚼。

二女见状,忧迫特甚:此村以人为食,他事岂复可问?然日暮穷途,无可为计。二女相携,至一旅店求宿。有女人出应,款对颇周。店内旧劣不堪,后有小门;邻屋即主人所居,无门相通。主人既出,倒锁店门归寝。

时夜将半,阿兰忽闻女主人屋有老人细声笑曰:“女子之肉,嫩滑无伦。”又闻女主人笑声。阿兰就板缝中潜窥,则向所遇食人心者。

女人又言:“刀已四日不用,恐有锈。”

老者曰:“吾当磨之。”言已,向床下牵出一蒲箱。

老者方启箱取刀,阿兰命眉娘即起,轻拔后关而遁。既出,于疏篱外觇之,老者灯下磨刀,有声。二女急走。时有新月,至村侧东转有堤,见稻草堆。二女俯身匿其下,觉甚空虚。遂入,中如小室,上有数孔通光,女心稍安。阿兰更于草下得一箱甚重,审其为富人之物,旁有驼毛毡、气枕以及里丁、饼干十数罐,意村有富人藏此,用备不时之需者。二女分饼干一罐,纳袋中,余无所取。

天明,二女方行,回顾村中,积水弥望,继有凄厉之声,随风而至,始知大水为灾。二女于村庙中得破鼓,仅容二人,遂乘之,顺流而往,若扁舟泛大海。数日中,见难民出没,绝为凄惨,频以饼干分赠之。

眉娘为阿兰言曰:“吾记得幼时居外家,亦遭水患,吾随外祖父止于屋背。同村有贫富二人,亦息树间,经八日有半,富人食物将尽,贫者止余熟山薯二,此其平日饲猪之物。富人探囊,出一金锭示贫者曰:‘若以薯子分我,我即与汝此金。’贫者以一薯易金。久之,复出一锭,向贫者言如前。贫者实饥,而心未决。富人曰:‘子何不思之甚?昨夕天边发红光,明后日水必退。子得金,何事不办?’贫者心动,竟从之。富人留薯不食。又半日,贫者饥甚,垂死,富人视之恝然。讫贫者气绝,富人徐将所予二金锭取还,推其尸水中。入夜,水果退。吾外祖见富人大恶,取?击其头。富人不顾,但双手坚掩其袋,恐?中其金锭也。”

阿兰曰:“此非怪事,世人均以此富人之道,为安身立命之理,可叹耳!”

亡何,大水既退,二女行乞如故,亲爱愈极。

阅两月,阿兰暴病卒于道中,弥留之际,三呼独孤公子,气断犹含笑也。

眉娘顾左右悄无人居,时夜已深,行入林中,遥见有灯火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