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她头戴一顶青灰色的宽檐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黑色的,上面镶着黑色珠子,衣服的边缘镶着一圈蓬松的黑色毛边。她的外套里面是一件深咖啡色的衣服,领子和袖口装饰着紫色的窄条毛边。手套是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靴子我没注意。她戴着一个小小的金耳环,总的来说,给人的感觉是她生活舒适,气派雍容。”
夏洛克·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禁不住笑出声音来。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虽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基本掌握了方法。你对颜色特别敏感。小伙子,千万不能依赖一般的总体印象,而要特别注意一些通常所说的细枝末节。我第一眼看女人总是先看她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比较好。正如你所观察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镶有毛边,这是透露信息的最有用的细节。手腕上方的两条痕线是打字员的手肘经常压着桌子造成的,这一点看起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可以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只在左臂,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像打字那样正好横过最宽的部分。接着,我看了一眼她的脸,见鼻梁两侧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得出了近视和打字这两个结论,这似乎使她感到吃惊。”
“我也很吃惊。”
“可是,的确,这再明显不过了。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讶,同时又很有趣地发现,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一样,实际上它们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稍微带有一点装饰,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的扣子都没有完全扣好。如果从此得出结论,认为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什么伟大推论吧?”
“还有别的吗?”我问道,我的朋友敏锐观察和巧妙推理经常引起我的强烈兴趣。
“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便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了之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她的手套和手指上都沾有紫色的墨水。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手太用劲儿了。肯定是今天早上的事情,否则的话,手指上的墨迹不会那么清晰。虽然这一切都很简单,但却非常有趣。不过我得回到正题上来,华生,你给我念一念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个启事好吗?”
我把那一张剪下来的报纸条凑到灯前。
(寻人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茶色眼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绸镶边的黑色礼服,黑色马甲,上有艾伯特式金链表,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长靴。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若有人……”
“可以了,”福尔摩斯说,“至于那些信件,”他看了一眼,继续说:“太一般了。除了一次引用过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中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印的。你看,信件的最下边是几个工工整整的签名小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再也没有别的线索了,这是十分含糊的。签名这一点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的好朋友,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之间的重要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毁约行为提出起诉时,可以借此否认这个就是他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要写两封信,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来此地跟我们见面。我们最好还是跟她的男亲属取得联系。现在,医生,在未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可以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