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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IN6869发表的所有评点 会员须知
(以下内容仅表明网友观点)
YUXIN6869(来自 113.16.177.*)于 2010-10-24 17:01:00   
对《那天の素颜》发表评论
文风华丽了。
风花雪月的文字,和我一样都男纠正得很呐。
年佑 于 2010-10-24 17:3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唔你是夸你呢还是夸我啊
YUXIN6869(来自 113.16.177.*)于 2010-10-24 16:59:00   
对《那天の素颜》发表评论
花了,太花了。
年佑 于 2010-10-24 17:0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什么花
YUXIN6869(来自 113.16.182.*)于 2010-8-16 13:36:00   
对《心想事成之上》发表评论
唔 这写的是啥?
小说么
分寸分寸!想语系了没有?~
SF
蓝雨荨 于 2010-8-16 13:3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额。语系语系想你了。。

给你五分哈~~
YUXIN6869(来自 113.16.186.*)于 2010-8-15 22:41:00   
对《请叫我荨》发表评论
分寸分寸!

我叫你的话也有我自己把持的分寸!
所以分寸你一定要度好自己的分寸!
不要干涉我的分寸!
否则就是没有分寸!
你明白了么亲爱的分寸
蓝雨荨 于 2010-8-15 22:4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寸。。我真后悔写。


额额。。你以后不会就叫我分寸吧。不要啊。。。


语系。我叫你语系。

YUXIN6869 前四个字母组成的拼音:yuxi也就是语系了啊。我们是朋友了啊啊。
YUXIN6869(来自 220.173.209.*)于 2010-8-12 11:34:00   
对《【波斯帝国】第十六章:瑾瑜的身世》发表评论
沦为龙套.....
...
貌似这部帝国史本身就已经沦为龙套了
铁血冥剑 于 2010-8-15 17:32: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
YUXIN6869(来自 220.173.209.*)于 2010-8-12 10:15: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咳咳..
楼下是压根只看到最后一句
“我爱你们”
什么悲哀不悲哀 什么有些人为了爱的..
瞎扯
这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正如我索吻一般
此仁兄索分的便是= =
茉璃小茶 于 2010-8-12 10:2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我没分了 发文不勤

一般蹭分不来早就基本等下一回要半个多月。
YUXIN6869(来自 113.16.191.*)于 2010-8-10 19:18: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
那赐一个媚眼也可以挖
茉璃小茶 于 2010-8-11 8:4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
YUXIN6869(来自 113.16.191.*)于 2010-8-10 15:56: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我又来了..
这次也是祈祷
请茶茶赐我伟大的恐怖精神吧!
...
好吧..我承认我的主要目的不是这个..
请茶茶赐我香吻一枚吧!
= =
茉璃小茶 于 2010-8-10 17:3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老没正经的。
YUXIN6869(来自 113.16.185.*)于 2010-8-10 10:54:00   
对《年少春衫薄》发表评论
...
先很洋气地来一句 So sorry
师妹哇...
这两天一直在迷恋茶茶...咳咳 的文...
没有来看你叻..
不过貌似评文 我以前也一直是和你在Q上评诶..
那等你上来俺来说..
不过这真没啥可说
瞻仰..
有韵 但是感觉没有神(个人看法)
所谓“神韵”
俺这个“神”指小说的意境
可能我学识浅薄
但是我真的没有读来你到底要说啥
散文的话要形散神不散嘛
小说的话感觉没有明确内容
....

究竟是你太深奥还是我太肤浅
恋草樱 于 2010-8-10 11:5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我觉得是后者真的。
YUXIN6869(来自 113.16.185.*)于 2010-8-10 10:44: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最最后..
真是最后了..
刚才有看到茶茶在回复里说 以后会有的
难到这是续集么?
..
不要吧 其实这篇文章很完美了 结尾不用再细写了 如果真有继续写“我”被关起来之后的情节反而不美
其实我觉得最好是按现在这样 每个故事有每个故事的主角
像恐怖故事集一样 不一定非要一个主角的 也不一定非像百目妖那样主角总会赢的 其实我想说的 慢慢写恐怖故事 每个故事有每个不同的世界 不同的主人翁 最后把这些故事编合 成为一本别样的“小说”
所以我想说 百目妖 的主人翁就让他过去吧 以后都没必要再提 像写这个一样 写跳绳女孩一样 结束了就结束吧
这样而美
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茉璃小茶 于 2010-8-10 14:5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我不会写续集
我哪有心情写续集
我跳绳女孩都不想写了这个还会有续集?!

短篇轻小说而已,娱乐一下就好了
你说的是小说集吧,唔……确实有这个愿望
YUXIN6869(来自 113.16.185.*)于 2010-8-10 10:40: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最后...
= =
还来赞美一下
结尾描写爸爸的笑声那句很扭曲..说“扭曲”是我实在词穷了= =反正就是把笑声写得越扭曲就越好
最强悍的是最后一句
“我爱你们”
...
啧啧啧 毛骨悚然啊
茉璃小茶 于 2010-8-10 14:4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本来我还加了形容词
然后又笑眯眯得瑟地删了- -
【再见,再也不见】
这个纯属我文艺了你懂的。
一点都不悚然,纯粹是我无聊我寂寞我空虚我发神经= =

为毛写完了就吓不到我的了为毛!!!
YUXIN6869(来自 113.16.185.*)于 2010-8-10 10:37: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然后回楼下:
你说的散乱我不同意 最多是分段散乱 其实文章情节环环相扣 每个特写段 都埋了伏笔来烘衬后段 何来“散乱”一说 很怀疑你有没有认真在看文
茉璃小茶 于 2010-8-10 14:4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没事,看我文的大多都是蹭分的
很不幸我总是没分了。
YUXIN6869(来自 113.16.185.*)于 2010-8-10 10:34: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咳咳
这次不评了 ,每评一次死了我多少脑细胞...
这次光说好的 满足一下你的[哗——]心
题目一开头就是 毛骨悚然 制造的气氛足够压抑
很多银也能做到 但是多数银把气氛弄好了 就停了——茶,俺佩服你,最突显你文笔老到的是文章开头和中间部分 增添的一个看似无意义的描写——关于上学的邻家妹妹,烘衬出“我”不能上学的悲哀。
结尾再点一下 最后这一段“镜头”突然转到我的模样 还有那粘着酒红发丝儿的树
“我找不到酒,也闻不到酒的味道,可是我看见一抹酒红色的头发,那样熟悉的酒红色头发,    
 粘连在树上的酒红色头发,轻轻飘动的酒红色头发,诡异美丽的酒红色头发。”  
“我为什么不能去上学?我为什么会长出獠牙?我为什么会生出蛇发?我为什么力气如此惊人?!”
那才真正地写出了“毛骨悚然”
需要注意一下的系,写的是“毛骨悚然”,而整片文章中并不出现该词,却更好的让人体会到作者笔下主人翁当时的恐惧,这就叫强悍——你这篇毛骨悚然的爱 啧啧啧 绝对经典 小小地膜拜一下——所以 “我突然联想到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事实”这一句 ,把毛骨悚然去掉 就完美了
然后还有“粘连在树上的酒红色头发,轻轻飘动的酒红色头发,诡异美丽的酒红色头发”前面描写粘在树上和飘动的两句留下,最后一句“诡异美丽的酒红色头发”可以去掉。
看完文章第一感觉就是几根寒毛竖了起来,虽然这种怪实验题材很老很俗了,但是你却从一个“怪物”的角度去描写 老树开新芽 啧啧啧 难怪你会说“他们不会是配角的”
这不就成主角了么= =
最后,膜拜啊膜拜,请茶茶赐我老到的文笔和强悍选材力量吧!
茉璃小茶 于 2010-8-10 14:4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其实我还是喜欢听你说糟的= -
死点脑细胞促进我的成长你也算是好人

其实恐怖压抑吓到睡不着的体验我还真没从文中看出来
看了三遍以后我特淡定特心安地去睡觉了【爬——】
我这种人就是不能褒扬只能往下踩的
不然我就不思进取大脑抽筋笑眯眯地跑了……
应该是不写这种题材了。

我初中第一篇文老师要我们以困难为主题写一篇作文
我的作文题目是《没有如果》
然后老师就以我的作文里面没有出现困难这两个字给我打了个B
甚至含沙射影说我是抄的
给我的打击不是一般的大。

我就是题材太多了又写不出才纠结啊
= =、小嘎你比我好多了。
YUXIN6869(来自 222.218.128.*)于 2010-8-9 21:36:00   
对《【实验】这毛骨悚然的爱》发表评论
啊啊SF
茉璃小茶 于 2010-8-9 22:4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YUXIN6869(来自 222.218.128.*)于 2010-8-9 15:48:00   
对《百目妖》发表评论
咳咳 那是按快了..多发了一遍 你当作刷楼吧...
"世上本没鬼,人说多了变成了鬼。人类为了吓自己创造了鬼,又为了安慰了自己便创造了神,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是吗。所以不要太在意,就好像一句话说的:谎言说一千遍变成了真理。"
哗——
哗——
哗——!
YUXIN6869(来自 113.16.190.*)于 2010-8-9 12:27:00   
对《百目妖》发表评论
想想我都好久没有就某个话题施展一下身手了..
这把老骨头也该活动活动了 今晚到ROOT留言版去耍子一下= =
至于你被禁网 我表示深深的悲哀——为啥我刚转变态度你就被禁网了...
那 吐槽的尝试就算了 我就在你这儿磨唧两句 当做热热身
"如果别人在走 而你在跑 人家会怎么想?"
说得好 但是换个角度来看 当怪物的数量超过人类的数量
那么就是说 10个怪物在跑 1个人在走 怪物们..又会怎么想?
也就是说 这完全是个人主观上的意见 对错只决定于数量的差距
至于悔改和被消灭——先前有说过,它们是以一种不能被人们接受的方式继续“存在”,而不是“虚无”
那么 他们只是迫切地想要继续活着——为什么不能被人们接受,还是决定于个人的主观意见,从人们的审美观的角度和对“异类”的剧烈排斥性来说,它们是不能被接受的,不被接受就意味着——不能在“人类的世界”里活着,被放逐就无异宣判了“存在”的死刑。
所以怪物就必须反抗——为了避免成为“虚无”。而“存在”,存在于食物链上,存在于自然界法则的约束中,就必须要拥有实力保证“存在”不会被毁灭,所以人和怪就展开了捕杀与反捕杀,追逐与反追逐,归根结底来说,谁都没有错,仅仅是因为实力的差异。
有实力的“死人”因为有了“实力”,所以敢于用那种异样的方法选择了继续“存在”,成为了怪物的存在,这无可厚非。
反之,有实力的“人类”才有资格说“我不能容忍”,才有“放逐怪物”的资格,才有毁灭异类的“存在”的资格,这也没错。
主宰一切,敢于主宰一切,这就是强者之强,“人类”与“怪物”,本身并不算强者,他们只是选择主宰了自己的命运,“存在”或“消失”。但从有了实力 资本的那一刻起,他们选择了主宰彼此的运命,其中必将有一方会陨落。
只是斗争了千年之久依旧没有结果,人觉得对方的“存在”是邪恶,而怪物又何尝不是?
究竟谁对谁错,谁应该悔改,只有再等千万年,分出胜负的那一刻开始,胜者,才有资格毁灭对方的“存在”,否定“存在”。
咳咳,这又是扯了——当然,我们是人,我们是小说的笔者,自然是要站在的人的一方,人自然是主角
而怪物一方——我是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那些个怪物笔者笔下的小说,怪物自然是主角咯~
茉璃小茶 于 2010-8-9 14:3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看得我头重脚轻
先说一下禁网的原因吧,
就是因为看了13她们的讨论被我爸发现了
然后他不由分说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你知道的上次话题很露骨

如果有我有个怪物笔友就好了,
真想切磋一下一些YY的话题
可惜它们不存在
所谓怪物,都是人类YY出来的
对物种灭绝的恐惧和对强大力量的渴望造就了它们
丫的就因为是我YY出来的我就要虐你
满足我的【哗——】心


世上本没鬼,人说多了变成了鬼。人类为了吓自己创造了鬼,又为了安慰了自己便创造了神,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是吗。所以不要太在意,就好像一句话说的:谎言说一千遍变成了真理。
YUXIN6869(来自 113.16.190.*)于 2010-8-9 12:27:00   
对《百目妖》发表评论
想想我都好久没有就某个话题施展一下身手了..
这把老骨头也该活动活动了 今晚到ROOT留言版去耍子一下= =
至于你被禁网 我表示深深的悲哀——为啥我刚转变态度你就被禁网了...
那 吐槽的尝试就算了 我就在你这儿磨唧两句 当做热热身
"如果别人在走 而你在跑 人家会怎么想?"
说得好 但是换个角度来看 当怪物的数量超过人类的数量
那么就是说 10个怪物在跑 1个人在走 怪物们..又会怎么想?
也就是说 这完全是个人主观上的意见 对错只决定于数量的差距
至于悔改和被消灭——先前有说过,它们是以一种不能被人们接受的方式继续“存在”,而不是“虚无”
那么 他们只是迫切地想要继续活着——为什么不能被人们接受,还是决定于个人的主观意见,从人们的审美观的角度和对“异类”的剧烈排斥性来说,它们是不能被接受的,不被接受就意味着——不能在“人类的世界”里活着,被放逐就无异宣判了“存在”的死刑。
所以怪物就必须反抗——为了避免成为“虚无”。而“存在”,存在于食物链上,存在于自然界法则的约束中,就必须要拥有实力保证“存在”不会被毁灭,所以人和怪就展开了捕杀与反捕杀,追逐与反追逐,归根结底来说,谁都没有错,仅仅是因为实力的差异。
有实力的“死人”因为有了“实力”,所以敢于用那种异样的方法选择了继续“存在”,成为了怪物的存在,这无可厚非。
反之,有实力的“人类”才有资格说“我不能容忍”,才有“放逐怪物”的资格,才有毁灭异类的“存在”的资格,这也没错。
主宰一切,敢于主宰一切,这就是强者之强,“人类”与“怪物”,本身并不算强者,他们只是选择主宰了自己的命运,“存在”或“消失”。但从有了实力 资本的那一刻起,他们选择了主宰彼此的运命,其中必将有一方会陨落。
只是斗争了千年之久依旧没有结果,人觉得对方的“存在”是邪恶,而怪物又何尝不是?
究竟谁对谁错,谁应该悔改,只有再等千万年,分出胜负的那一刻开始,胜者,才有资格毁灭对方的“存在”,否定“存在”。
咳咳,这又是扯了——当然,我们是人,我们是小说的笔者,自然是要站在的人的一方,人自然是主角
而怪物一方——我是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那些个怪物笔者笔下的小说,怪物自然是主角咯~
茉璃小茶 于 2010-8-9 13:4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 =.有必要发两次么?
YUXIN6869(来自 113.16.190.*)于 2010-8-9 11:21:00   
对《我们》发表评论
既然系贺文叻
我就不好再打击你了
唔 点评就一句...匪夷所思
唔 那个杰君 如果想要我家奴役的话 我亲自把她打包快递给你吧 不差钱
唔..好了还是别唔了
让我最感动 觉得最真情流露 的 一句 竟然是..
小啊杰!生日快乐!看飞机掉下来咧,许个愿望吧!
咳咳 好生和杰君过小日子去吧 海南的照片就不要想了= =
随修 于 2010-8-11 18:4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 -滚吧你……
啊啊啊啊把照片给我!沙滩帅哥……啊啊……
YUXIN6869(来自 113.16.190.*)于 2010-8-9 11:05:00   
对《百目妖》发表评论
诶诶诶
我又找到我说这大发堆话的原因了
我就说 这帮怪物才是真正的强者 它们用一种强势的方法 脱离了所谓“规则”的束缚
哦..这又怎么样的..毕竟它们不是主角 反派就是用来给主角消灭的...
还有顺便提出一个很深刻的话题
到底它们错了么?需要悔改么?我是说 如果它们根本没错 何来悔改一说?不过是人们自己自认为的“正义”要求罢了
..
好了这些话54掉.
茉璃小茶 于 2010-8-9 11:4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百目妖滴眼睛是要挖掉别人滴眼睛而得来滴 所以算危害社会了 除掉他们纯属某些人没事做 = =可以么

他们不会是配角的,
我也不喜欢反派老是给所谓的正派打
未来是凄惨的

悔改是必要滴,对于阴阳师之类的职业来说
每次出场不是都要说一大堆拉风的劝悔改的话么?

= =。好想就这个问题跟你吐槽,可惜我被禁网了

我现在在纠结父母的偷窥癖,这些东西想想都悲哀。
YUXIN6869(来自 113.16.190.*)于 2010-8-9 10:59:00   
对《百目妖》发表评论
啊啊啊啊.
等新稿的时候无聊又看了一下....
有一句话忒狗血了...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化作腐朽,仍不知悔"
.....百目妖生前是佳人...干嘛又搞一句奈何做贼....做贼不就为了以另一种形式活下去么...活下去了又化作腐朽...
看到"仍不知悔"我心中那个触动大发呀,想到我曾在讨论一个很深刻的话题时说过自认为很有深度的一番话...
世界是以一个链索的方式运作的,不停的循环,朽木被淘汰,接而繁衍出新生,环环相扣,也就是说新代旧兴,不知道用弱肉强食形容对不对,如果说也算是互相吞噬的话,那就肯定会有一个甚至多个点位超量 过度吞噬,把相扣的那个位置吞噬殆尽,但是这个链索不会因此崩塌,因为总会有新的生命来替代 来补缺,以一种别样的方式维持着循环
我想,这些个在世界上横行的类似于百目妖这一类的怪物,是凌驾于所谓刺客亦或阴阳师之上的真正强者,它们生前也是人,终究是要化作黄土的,但是它们摆脱了这种生与死的循环,用一种别样的方式延续生命,凝聚意识,用一种别样 但是是人们不可以接受的方式活着,就必须付出代价,被捕杀,或是不停的捕杀曾经的同类,他们是 另一个循环圈,在捕杀了相应的凡人数量后,就会被其他人类强者毁灭,然后又一个甚至几个不甘堕落的生命又以这种方式再次降临。
到底谁才是正义的 应该没有
毕竟双方都是为了生存而战
....
哦 我说这么一大堆废话干啥...
茉璃小茶 于 2010-8-9 11:42: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这辈子再也不写这种狗血结局了。
你哆哆嗦嗦一大堆让我想起了无限恐怖
为了生存而战,
很好很神圣

好吧,我现在是在禁网,不能多回复了
我只是不想让他们一出场就被打得这么惨而已
百目妖的阴影会伴随她一生的
至于那句狗血话纯属我文艺了= =
对于“正义”的人来说,他们就是不可以存在的败类
当然没有他们就衬托不出主角光环了。
一向都是这样写的……我也不能免俗

本来就是这样,我们要生活就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地学习,然后工作……最后死亡
如果一大堆人在走路,你却跑,别人会怎么想?
恐惧 厌恶 甚至是消灭你
那么我的逻辑就没错了
其实对于长篇来说我还有很多东西都没有交代
主要内容我全都放后面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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