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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译序

罪与罚

17世纪以后的小说,逐渐转变为人物小说——法国小说家拉法耶特夫人(1634—1639)的代表作《克莱芙王妃》(1678)首开纪录,到18世纪这类小说趋于成熟。人物小说不再过多关注异乎寻常的带幻想色彩的人和事,而把普通的甚至是平庸的人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并让主人公的活动与性格起主导作用,而情节则成为人物逼真的活动背景和场所,人物是独立的、有血有肉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同时人物与情节开始融合起来。不过,异乎寻常的尤其是具有惊险色彩的事件仍有一定的市场(18世纪后期的哥特小说尤其如此,19世纪西欧不少作家,如巴尔扎克、雨果、狄更斯的作品中依旧还有这种痕迹)。代表作家和作品有:法国勒萨日(1668—1747)的《吉尔.布拉斯》(1715—1735)、英国笛福(1660—1731)的《鲁滨逊漂流记》(1719)等。

心理小说虽然最早的当推拉法耶特夫人的《克莱芙王妃》,但到18世纪末的感伤主义小说才产生颇大的影响,到19世纪后期才出现繁荣的局面。心理小说在人物小说追求逼真的情节与环境的基础上,更注重在人与社会、伦理、道德的种种冲突中揭示人的内心情感与灵魂深处,它适当地简化了人物小说对环境与事件过分详尽、逼真的描写,而把笔墨主要集中于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出一种从外化到内化的转折,直接通向了20世纪的现代小说尤其是现代主义小说。

作为一部俄罗斯式的新长篇小说,《罪与罚》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两个方面都明显地体现出这一特征。

从文艺复兴至陀氏创作《罪与罚》时的欧洲长篇小说,在思想内容上主要是弘扬人的个性,歌颂个人为维护各个方面的权利(追求个人发展、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社会政治方面的平等和作为等等)而进行的各种斗争,揭露或控诉不平等的社会对有才华、有追求的个性的扼杀。

《罪与罚》则在此基础上有较大的发展与创新,它既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捍卫个人权利的正当性,又深刻地揭穿了过分追求个性自由、个人权利从而发展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西方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的实质。而这是对西方长篇小说在主题上的创新、推进与深化。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受西方思潮及拿破仑的影响,形成了类似于后来德国哲学家尼采“超人”哲学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把芸芸众生人为地分为“非凡的人”和“平凡的人”两类:“一类是低级的人(平凡的人),也就是说,可以称之为仅仅是繁殖同类的材料;另一类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也就是具有天赋和才干,能在自己所处的社会提出新见解的人。”后一类人不仅能提出新见解,而且为了实现自己的新见解,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杀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思想,如果需要他哪怕踩着尸体,踏过血泊,那么,在他的内心深处,在他的良心上,依我看,是可能会允许自己踏过血泊的。”为了实践这一理论,他挑选了一个放高利贷的穷凶极恶的老太婆作为实验对象,并且又被迫杀死了正好发现他杀人的老太婆的妹妹——极其善良的莉扎薇塔。杀人后,他的良心使他深感自己犯了罪,但他又一时难以放弃自己那“非凡的人”的理论,千方百计试图逃避法律的惩罚。因此,小说的绝大部分细致生动地揭示了主人公的灵魂在善与恶、罪与罚两极之间的苦苦挣扎与激烈斗争。

《罪与罚》把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反映与对人的终极问题的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现实性、哲学性、宗教性三者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如前所述,这部小说的原型是法国的一桩刑事案件,但作家有意识地把它变成了一个俄国当代的犯罪故事,并以拉斯科尔尼科夫为中心,广泛反映了俄国社会的真实现状,思考了俄国农奴制改革后人的出路问题。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本是学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由于家境贫寒(仅靠老母亲那一年一百二十个卢布的养老金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被迫辍学。他的妹妹杜涅奇卡为了支持哥哥读完大学,先是到地主斯维德里盖洛夫家担任家庭教师,饱受侮辱,继之被迫试图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一倍的极端自私自利者——颇为富裕且拟在彼得堡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市侩卢仁 。主人公结识的退职九等文官马尔梅拉多夫一家的遭遇更是惨不忍睹:由于没有收入,难以养家糊口,三个幼小的孩子啼饥号寒,饥肠辘辘,大女儿索尼娅被迫当了妓女,以卖身的钱来养活弟妹。而主人公在街上碰到的被欺骗玩弄的年轻少女,以及他的大学同学拉祖米欣的贫困,也无一不反映了当时俄国社会中人们的普遍贫穷。主人公正是深感人们的普遍不幸和贫困以及社会的不公正,才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形成了自己那把人按非凡与平凡两分的理论,并最终在多种现实环境力量的冲击下,去杀人以实践自己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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