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少年百科 - 电子书 - 正文*

第一部 芳汀/第七卷 商马第案件/七 到达了的旅客准备返程

七 到达了的旅客准备返程

我们在前面描述了一辆车子和乘车人在路上的情形。那车子到达阿拉斯邮政旅馆时,已经快8点了。乘车人从车上下来,对旅馆侍者的热情接待漠然置之。他打发走了那匹新补充的马,又亲自把那匹小白马牵进马棚;随后,他推开楼下弹子房的门,进屋坐下,两肘支在桌上。这一段路程,他原想在6小时之内走完,可它实际费去了14个小时。他扪心自问,这不是他的过错;反过来,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焦急。

旅馆老板娘走进房来问:

“先生在此过夜吗?用晚餐吗?”

他摇了摇头。

“但有一个马夫说您的马已经很累了。”

这时他才开口说:

“难道它明天不能走吗?”

“啊!先生!它至少得休息两天才成。”

他又问道:

“这里的邮局在哪儿?”

“我领您去,先生。”

老板娘领他去了邮局。他拿出身份证,问当天晚上有没有去滨海蒙特勒伊的邮车可乘。正巧,邮车的客位空着。他订下了那位子,并付了钱。

“先生,”邮局里的人说,“请准时于凌晨1点钟到此乘车出发。”

事情办妥后,他走出旅馆,向城里走去。

他没有到过阿拉斯。街上一片漆黑。他信步向前,同时决心不向过路人询问。他走过名为克兰松的小河,走到一条窄巷时迷失了方向。这时,正巧有个绅士提着一个大灯笼从一边走过来。他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向这位绅士问路。在问之前,他前后张望了一番,好像怕人听见他的问话。

“先生,”他说,“请问,法院在什么地方?”

“先生,看来您不是本地人,”那绅士说,“那请跟我走好了。”

“我正要去那边,就是说,去省公署那边。法院的房子正在修理,因此法庭暂时设在省公署里。”

“审理刑事案件也在那里吗?”他问。

“是的,先生。您知道,现在的省公署革命前是主教的宅院。它是1782年德·贡吉埃主教先生修建的。那里有一间大厅。刑庭就设在那厅里。”

绅士边走边说:

“假使先生要看审案,那时间可能太晚了。通常,他们总是在6点钟退庭的。”

但是,当他们走到一个大广场,那绅士指给他看一幢黑黢黢的大厦时,发现那大厦正面的四扇长窗里射出了灯光。

“啊,先生,您的运气不错。看那屋子里的灯光!这说明审判还没有结束。您很关心这个案子吗?这是一桩刑事案件,是证人吗?”

“我不是为这个案子来的。我只是有句话要和一位律师谈谈。”他回答。

“既然如此,您看,先生,这是大门——那里有一个卫兵。您沿楼梯上去就到了审判厅。”

他按照绅士的指点走过去。几分钟过后,便走进了一间大厅。厅里有许多人。有不少人正在围着一个穿长袍的律师低声谈着什么。

见到这些成群的穿黑衣的人立在公堂门前交头接耳,是难以让人开心的。这些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不会显出多少善意和恻隐之心。他们口中吐出的多半是早已拟好的判决词。看见这一堆堆的人,这心神不定的观察者便产生一种联想,他想到许多蜂窝,窝里那些嗡嗡作响的妖魔,正在共同营造各式各样的黑暗楼阁。

这广阔的厅堂,只点着一盏灯。这里从前是主教待客用的,现在成了法庭的前厅。两扇双合的门紧关着,门里面便是刑庭。

前厅很暗。他大着胆子问一名律师:

“先生,”他说,“案子进行到了什么程度?”

“已经审完。”律师说。

“审完了?”

律师听见来人的问话后感到有些异常,便转过身问:

“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家属?”

“不,我不是。判刑了吗?”

“毫无疑义,非判不可。”

“什么样的处罚?”

“终身强迫劳役。”

他又问了一声,声音低得听话人几乎听不见:

“那么,已经证实了罪人的身份?”

“不涉及正身的问题。事情很简单,她害死了自己的孩子,只是这一罪名成立,那也就没有必要追查她是否蓄意谋害了。于是判了她终身强迫劳役。”

“是个妇女?”他问。

“当然。莉莫赞姑娘。那么,您要问的是什么案子?”

“没有什么。但既然完结了,大厅里怎么还亮着灯?”

“还有另外一件案子,开审已经快两个钟头了。”

“另外一件?另外一件什么案子?”

“啊!说也简单。一个无赖,一个苦役犯,是个累犯,这次又犯了盗窃罪。我记不大清他的名字,那面孔,像个土匪。仅仅那副面孔,足以让我们把他送进监狱了。”

“先生,”他问道,“可以到大厅里去吗?”

“好像不大可能,因为旁听者非常多。现在正在休息,等继续开庭时,您可以试试。”

“应该从哪儿进去?”

“走这扇大门。”

律师走后,他的烦恼达到了极点。律师的话,句句好像冰针火舌,轮番刺痛他的心。他深深地吐了一口气,但不知是满足还是悲哀。

他凑近人群,听他们的谈话。由于这一时期案件多,庭长便决定在这一天里安排两件简短的案子。先审的是那件杀害婴孩案,现在则正在审讯一个苦役犯,他还是个累犯,这“回头马”。这人偷了些苹果,但缺乏确凿的证据;只有一点被证实了,他曾在土伦坐过牢。而正是这一点,使得案情严重起来。当时,对他本人的讯问和证人们的陈述都已完毕,只等律师进行辩护。检察官当然也还没有提出公诉。这一切要到后半夜才能完结。这个人很有可能被判刑,检察官一向很厉害,他控告的人,无一“幸免”。这位检察官还是个寻诗觅句的才子哩!

有个执达吏在进入刑庭的门旁站着。他走过去问那执达吏:

“先生,门怎么还没有开?”

“不会开的。”执达吏说。

“怎么,继续开审不开门吗?现在不是在休息吗?”

“开审已经有些时候了,”执达吏回答,“但门不会开。”

“为什么?”

“因为座位已满。”

“怎么?一个空位子也找不到了吗?”

“没有了。门已经关上,不会再让人进去了。”

执达吏停了一会儿,又说:

“庭长先生的背后还有两三个位子,但是,那只允许官员进去坐。”

执达吏说完,便转过身去。

他退回去,低着头,穿过前厅,然后慢慢走下楼梯,步伐显得有些迟疑。也许他在想什么吧。昨天夜里他心里进行的那场激烈争斗,现在还没有平息,而且随时会有一些新的发展。他走到楼梯转角时停了下来。他依着栏杆,叉起两臂。忽然,他掏出一支铅笔,从本子上撕下一张纸,在回光灯的微光下,写了这样的字:“滨海蒙特勒伊市长马德兰先生。”写完,他迈着大步跨上楼梯,挤过人堆,走向那执达吏,把纸条交给他,带一种权威性口气说:“请把它交给庭长先生。”

执达吏接过那纸条,看了一眼,便遵命去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