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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9章

每天早上,驿站的伙计来刷马,穿着大木屐,在过道上穿进穿出,工作服上有破窟窿,光脚丫子穿着布鞋。这便是家里雇得起的穿束膝短裤的小马夫!而且活一干完,他整天就不再来了。夏尔从外面回来,自己把马牵进马厩,自己卸鞍子、套笼头;这时候,女佣人抱来一捆麦秸,使劲扔进料槽完事。

爱玛找了个十四岁的小姑娘——一个看上去还温顺的孤女,来接替娜丝塔西(她还是离开了托斯特,走的时候,眼泪淌得像小河似的)。爱玛不准小姑娘戴布帽,教她在人前说话要称太太、先生,端茶送水要用托盘,进屋要先敲门,还教她熨衣服、然后上浆、伺候女主人穿衣服,一心想把她调教成贴身使女。新女佣怕辞退,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太太平常总是把钥匙挂在食橱门上,费莉西泰每晚拿一小包糖,做完祷告,独自躺在床上享用。

下午有时候,她到对面去跟驿夫们闲聊,太太待在楼上屋里。

爱玛穿着室内便袍,领口敞开,交错的圆翻领间,露出带褶衬衫,上面有三颗金纽扣;腰间系一根坠着大流苏的绦带;石榴红小拖鞋,有一簇宽带子搭在脚背上。她买了一本吸墨纸、一沓信笺、一枝笔和一些信封,尽管她没有一个要通信的人。她掸去摆设架上的浮尘,对着镜子照了照,然后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走了神,书掉在了膝上。她渴望去旅行,要么就回修道院去过。她想死,又想去巴黎住。

夏尔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总骑着马抄近路赶来赶去。他就在农家桌上吃炒鸡蛋;把手伸进湿漉漉的被窝;给人放血,热血溅到脸上;听病人的喘气声;察看病人的大小便;撩起病人的脏衣服。然而,每天晚上回到家里,等待他的总是一炉旺火,预备好的饭菜,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位精心打扮的可人娇妻,身上一股清香,也不知这香气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她的肌肤熏香了她的衬衫。

爱玛总有许多别出心裁的讲究令他着迷,不是花样翻新,给烛台做个纸托盘,就是给长裙换一道压边;一个普通的菜,女佣人烧坏了,她就取个别致的菜名,使得夏尔高高兴兴,一扫而光。她在鲁昂看见有的贵妇,在表链上吊一串小饰物,自己也买了些。她由着自己,在壁炉台上摆一对蓝色玻璃大花瓶,过了一阵,又放上个象牙针线盒,还带一枚镀金的银顶针。

所有这些,夏尔并不懂其中的妙处,愈是不懂愈觉得有意思。它们为他增添了感官的愉悦和家庭的温馨,像金粉洒满他的人生小径。

夏尔身体棒,气色好,名气也有了。老乡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见到孩子就抚摩两下,从来不进酒店,而且他的人品,得到大家信任。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和胸部杂症。其实呢,夏尔很怕治死病人,一般开出的方子,无非是些镇静剂,偶尔也开点催吐剂,再就是给人用热水烫烫脚、用水蛭吸吸血而已。倒不是他怕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拔起牙来毫不手软。

为了掌握动态,他订了《医林》。这是一份新杂志,他收到过广告征订单。

晚饭之后,他总要看一看,但屋里太暖,加之吃得过饱,才看五分钟,就打起盹来,于是他坐在那里,双手托住腮,头发像马鬃一样,披散到灯座前面。爱玛看看他,只好耸耸肩。要知道,有些男人,只知默默用功,总是挑灯夜读,最后熬到六十岁,虽然风湿缠身,但那不大合身的黑礼服上,总可以挂上一排勋章。她怎么就没嫁到这样一位丈夫呢?她多么希望包法利这个姓——如今也是她的姓——不胫而走,在书店摆着,在报刊一再提起,在全国家喻户晓。可夏尔就是胸无大志!前不久,伊沃托一个医生和他一道会诊,竟然就在病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简直弄得他下不了台。晚上他把这事讲给爱玛听,气得爱玛大骂他那个同行。夏尔大为感动,含着眼泪吻了她的额头。可是,爱玛气上加气,恨不得打他一掌。她走到过道上打开窗户,吸着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下气来。

“真是窝囊废!真是窝囊废!”她咬着嘴唇,低声说道。

而且,她愈看他愈觉着不顺眼了。年岁一大,夏尔的举手投足也粗俗不雅;饭后吃甜食的时候,把空瓶的塞子切来切去;吃过东西,老用舌头舔牙;喝起汤来,咽一口,咕噜一声;人也开始发福了,面颊虚胖,本来就小的眼睛,似乎给挤住太阳穴了。

有时,爱玛不是替他把编织衫的红边掖到坎肩底下,就是替他正正领带,有时手套旧了他还要戴,被她扔到一边。她这样做,并非如夏尔所想,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她自己,那是自私的表现,神经质的表现。有时候,她也给夏尔讲讲她读过的东西,例如一段小说、一部新剧本,或者报上登的上流社会的轶闻趣事,因为夏尔好歹是个人,总会洗耳恭听,随声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