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外出时,她常常打开那橱柜,从叠好的餐巾、桌布之中,拿出她扔在里面的绿缎雪茄匣。
她端详着烟匣,打开盖子,甚至闻一闻衬里的气味,那是马鞭草和烟草的混合气味。这是谁的呢?……是子爵的。说不定是情妇送他的礼物。那是在红木绷子上绣的;绷子是件小巧东西,藏起来不给人看的;满腹心事的绣花人,在上面不知花了多少工夫,轻柔的云鬓垂在绷子上。底布的纱眼曾经透过爱情的气息;一针针扎下去,绣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交织的丝线,都是默默情思的绵绵延续。后来,一天早晨,子爵把烟匣拿去了,放在宽宽的壁炉台上,花瓶和蓬巴杜(蓬巴杜夫人(1721-1764),路易十五的情妇。)式座钟之间,那时候他们说了些什么呢?此刻,她在托斯特。子爵呢,人家在巴黎。在巴黎!这巴黎到底什么样儿?这名字真了不起!她小声咀嚼这两个字,从中获得乐趣。这名字像教堂的钟声,在她耳边回荡;这名字在她眼前闪闪发光,竟至照亮香脂瓶的标签。
夜里,鱼贩子们赶着大车,唱着《牛至》(牛至,草本植物,开红花,象征幸福。)小调,从她的窗户下面经过;她醒了,听着铁箍车轮的声音;车一出镇走上土道,声音很快就小了。
“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道。
于是,她的心跟随他们,上坡下岭,走村过镇,披着星光走在大路上。不知走了多远,总会有个朦朦胧胧的地方,一到那里,她的遐想就断了。
她买了张巴黎地图,经常用指头在图上画着路线,游览京城。她走上一条条大街,走到每个街角,走到街与街之间,走到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前面,就逗留一会儿。最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又见黑暗里,煤气灯在风中摇曳,常有马车在戏院的柱廊前面,哐啷一声放下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报纸《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子》。什么首轮公演、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都如饥似渴地阅读,一字不漏。无论女歌手的初次登台,还是商店开张,她都关心。
她熟悉各种新潮时装,知道一流裁缝的地址,知道森林公园和歌剧院的日程安排。她阅读欧仁·苏(欧仁·苏(1804-1857),法国作家,作品有《巴黎的秘密》。)的作品,研究他的小说中有关家具摆设的描述;她看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从中寻求个人渴望的虚幻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书,夏尔一边吃饭一边跟她说话,而她却在翻动书页。看着看着她就想起了子爵,并且把书中的虚构人物与子爵联系在一起。
然而,以他为中心的圆圈渐渐扩大,他头上的那圈光晕,离开他的面孔,游移到更远的地方,照亮别的梦境。
在爱玛的心目中,巴黎比海洋还要渺茫,在一片绯红氛围里,闪闪烁烁。茫茫人海,躁动无常,不过芸芸众生,人以类聚,景因情异,还是可以区分的。爱玛只看到其中的两三类,便以为它们代表全人类,其实尽有不同,只是都让这两三类遮住罢了。爱玛看到的,首先是外交家圈子:这类人出入的客厅,地板光洁,墙上都镶着镜子,椭圆形桌子上铺着金色流苏的丝绒桌毯,这里有燕尾服,有重大机密,有微笑掩饰的焦虑。其次是公爵夫人的社交场:人人脸色苍白,睡到四点才起床;女士们,可怜的天使!裙子下摆有一道英国式的针钩花边;男士们,外表平平,怀才不遇,不惜累垮自己的马匹,以逞一时之快,夏天则去巴登避暑,到头来,四十岁左右娶个有遗产继承的女人。最后是饭馆雅间:形形色色一群文人和女优,半夜过后来用夜宵,对着烛光,纵声狂笑。这些人挥霍如王侯,一腔没有着落的雄心,加上荒唐无稽的异想天开,放浪于天地之间,生活于狂风暴雨之中,傲视众人,有那么点超凡脱俗。除此以外的人世,全都看不见,没有确切的位置,仿佛压根儿就不存在。而且,越是近在身边的事物,爱玛心里越是回避。周围近在咫尺的一切,无论是沉闷的田野、愚钝的小市民,抑或平庸的生活,在她看来,只是世间的一种例外,是她偶然陷入的个别环境。在这以外,那广阔无边的,都是充满幸福和激情的世界。爱玛在自己的欲念之中,混淆了声色享受与精神愉悦、举止高雅与感情细腻。爱情难道不是像印度花木一样,需要有精心调配的土壤和特定的气候?月下的叹息,难舍的拥抱,洒在人家手上的眼泪,肉体的沸腾和情意的缠绵,凡此种种,都离不开充满闲情逸致的大城堡的阳台,离不开挂着绸缎帘子铺着厚实地毯的小客厅,离不开枝叶繁茂的一排排花盆,离不开高踞台上的卧榻,也离不开宝石的闪光和制服的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