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欧洲人民会在中国——在中国的文明里找到它。中国文明中的这种使军国主义失去必要性的道德力量,便是“良民宗教”。可是,人们会问我:“在中国不也存在战争吗?”的确,在中国是存在战争的,不过自从二千五百年以前孔子的时代开始,我们中国人就没有发生过像今天在欧洲所看到的那种军国主义。在中国,战争是一种意外事故(accident),可是在欧洲,战争则是一种必需(necessity)。我们中国人是会打仗的,但是我们并不指望生活在战争中。实际上,在我看来,欧洲国家最不能让人容忍的一件事,并不在于他们有如此多的战争,而在于他们每个人都总担心其邻居一旦强大到一定程度,就要来抢夺他和谋害他。因此他自己便赶紧武装起来或者雇佣一个武装警察来保护他,这样,压在欧洲人民身上的便不是如此多的战争,而是不断地武装自己的需要,一种必须利用物质力量来保护他们自己的绝对的需要。
但是,在中国,因为我们中国人有良民宗教,所以,每个人都并不感到有用物质力量来保护自身的必要。他甚至于都不叫警察或用类似警察这种物质力量来维护他自己的利益。在中国,一个人受他邻居的正义感的保护;受他同事出于道德义务感的自觉自愿的保护。实际上,在中国,每个个体之所以不感到有用物质力量保护自己的必要,是因为他确信,公理和正义被公认为一种高于物质力的力量,而道德责任感被公认为一种必须服从的东西。现在,如果你能让全世界都承认公理和正义为一种高于物质力的力量及道德责任感为人们必须服从的东西,那么,利用物质力量维持社会秩序就会变得没有必要,而这个世界也就不会有什么军国主义了。当然,每个国家都总会有一小撮人,犯罪分子,世界上也会有少数野蛮人,暴徒,将不会认可公理和正义为一种高于物质力的力量及道德责任感为一种必须服从的东西的。因此,为镇压罪犯和野蛮暴徒起见,一定数量的物质力或警察武力、乃至军国主义的存在,在世界上,在各个国家总都还是必要的。
然而,人们又会问我,你将如何使得人类承认公理和正义为一种高于物质力的力量呢?我的回答是,你必须首先使人类确信公理和正义的功效,使他们确信公理和正义乃是一种力量,实际上,就是使他们相信善的力量。然而你将怎么实现这一点呢?好,我告诉你:要做到这一点,中国的良民宗教,在每个小孩刚能识字的时候,就教给他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在中国,每个小孩刚上学时,交到他手里的第一本书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句。——原注
我认为,今日欧洲文明的基本谬误,正根源于对于人性的错误认识,即根源于人性本恶的观念,因为这种错误的观念,欧洲的整个社会结构总要依赖于武力来维系。在欧洲,人们赖以维持社会秩序的有两样东西。一是宗教,再是法律,换言之,欧洲人民所以就范于秩序,主要依靠对上帝的敬畏和对法律的畏惧。这里畏惧本身就含有使用强权的意思。而为了保持对上帝的敬畏,欧洲人民不得不养活一大批奢侈而又游手好闲之辈名曰教士,不说别的,仅就其所意味着的巨大的奢侈而言,它最终就足以变成欧洲人民不堪忍受的重累。实际上,三十年宗教战争,就是欧洲人民意欲摆脱教士的举动。在摆脱通过敬畏上帝来维持秩序的教士之后,欧洲人民又试图通过畏惧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可是,要保持对法律的畏惧,欧洲人又不得不养活另一个更加奢侈浪费和游手好闲的阶层名曰军警。现在,欧洲人民又开始发现用军警来维持秩序,甚至于比用教士还具灾难性。事实上,正如同在三十年战争中欧洲人民想要摆脱教士一样,在目前的这场战争中,欧洲人民真正要做的,是要摆脱军警。可是,如果欧洲人民欲意摆脱军警,那么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要么就是重新招回教士以唤起人们对上帝的敬畏,要么就是去寻找另一种别的东西,像敬畏上帝和畏惧法律一样,帮助其维持社会秩序。我想,如果把问题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中去看,大家都会承认,这是战后摆在欧洲人民面前的一个巨大的文明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