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上帝的份上,”比尔说,“快点儿回来,萨姆。早知道真该只要一千就好了。喂,别蹬了,再蹬我就跳起来揍死你。”
我步行赶到白杨谷,在兼作杂货生意的邮局里坐了下来,跟进来买东西的乡下人闲扯。一个满脸胡子的家伙说,他听说顶峰镇里人心惶惶,老埃比尼泽·多塞特的儿子不知道是走丢了还是给拐跑了。那正是我想听到的消息。我买了一些烟草,顺便问了一下豇豆的价钱,然后悄悄地寄了信离开了。听邮政局长说,一个钟头之内邮差会来取信,送去顶峰镇。
我回到山洞的时候,比尔和那孩子都没了影儿。我在山洞附近找了找,还冒险喊了一两声,也没有回答。
于是我点上烟斗,在一块生了苔藓的地上坐下来等候着。
半个多钟头之后,我听到树丛里一阵沙沙响,比尔摇摇晃晃地钻了出来,走到洞口前的一小块空地上。那孩子就在他身后,蹑手蹑脚地活像个侦察员,还咧着嘴偷笑。比尔停住了脚步,摘下帽子,用红手帕擦了擦脸。孩子在他身后八英尺远的地方也停了下来。
“萨姆,”比尔说,“我想也许你会说我是个不守信用的家伙,可我实在没办法。我也是个大男人,有脾气,也懂得自卫,可自尊和优越感也有不起作用的时候。那孩子跑了。我把他给赶走了。一切全完了。过去有些受难者宁死也不肯放弃自己热爱的事业,可他们谁都没有受过像我这样非人的折磨。我已经尽可能地遵守我们定下的抢劫约定了;可凡事总有个限度。”
“我给骑着,”比尔说,“跑了整整九十英里赶到俘虏营。居民们得救之后,他就给我喂了点燕麦。沙子可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然后,他又折腾了我足足一个钟头,我不得不跟他解释为什么洞里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一条路能有去有回,是什么让草变绿的。我跟你说,萨姆,一个人也就只能忍到这份上了。我揪着他的衣领把他拖下山。一路上我的小腿被他踢得青一块紫一块;拇指和手上还被咬了两三口,火辣辣地疼。”
“但是他跑了”——比尔接着说——“跑回家了。我告诉他去顶峰镇的路,一脚踹了他八英尺远。我很抱歉,赎金泡汤了;可要不这样,比尔·德里斯科尔准会被弄得进疯人院。”
比尔喘着粗气,可他那红红的脸膛上却有着说不出的平静和满足。
“比尔,”我说,“你家里人有没有得过心脏病的?”
“没有,”比尔说,“除了疟疾和意外事故,没人得过什么慢性病。怎么啦?”
“那你转过去,”我说,“瞧瞧你背后。”
比尔转过头,看见了那男孩,脸上一下子没了血色,一屁股跌在地上,毫无目的地乱扯着杂草和小枝条。有一个钟头的工夫,我真担心他的脑子出了什么问题。然后我告诉他,我们的计划马上就可以把这事做个了结。只要老家伙多塞特答应我们的要求,半夜的时候我们就能拿到赎金远走高飞。比尔这才有了点儿精神,勉强朝那孩子挤出了个笑容,还答应等他身体缓过劲来,就陪他玩俄国人和日本人打仗的游戏。
我有个安全取回赎金的计划,绝对万无一失,值得向职业绑匪们推荐一下。那个下面要放回信——过后还要放钱——的树桩和公路边的篱笆离得很近,路两边还有大片空旷的田野。如果有一帮警察在那儿守着要来取信的人,大老远他们就能看见他走在路上或是穿过田野。可这样的事决不会发生,先生!八点半的时候,我早就已经爬到那棵树上,就像树蛙那样藏得好好的,等着送信人来。
时候刚到,一个半大不小的男孩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他找到了树桩下面的纸盒,把折好的信塞了进去,然后就骑车赶回了顶峰镇。
我等了一个钟头,确定一切安全了,才从树上滑下来,取出那封信,沿着篱笆一路跑进树林,又花了半个多钟头便回到山洞里。我打开信,凑近灯光,把它念给比尔听。信的字迹很潦草,内容是这样的:
礁鐾雒之徒启
先生们:今天我收到了你们的信,说是要交出赎金才能把我儿子送回来。我觉得你们的要求高了点儿,因此我建议刚好相反,相信你们是会接受的。你们把约翰尼送回来,再付我二百五十美元现钞,我就答应让你们彻底摆脱他。你们最好晚上来,因为邻居们以为他只是走丢了。要是他们看到是有人把他带回来的,我可没法担保他们会有些什么举动。
埃比尼泽·多塞特敬上
“简直是彭赞斯的海盗彭赞斯:英格兰西南部的一个自治城市,位于普利茅斯西南偏西。这里是港口和夏季旅游胜地,18世纪前常被海盗掳掠。!”我说,“真无耻——”
但是我瞟了比尔一眼,又有些犹豫了。无论是在会说话或是不会说话的动物的眼睛里,我都从没见过这么可怜巴巴的眼神。
“萨姆,”他说,“二百五十美元又算什么呢?我们拿得出来。再和这小子呆一个晚上我准得进疯人院的。我觉得多塞特先生这么慷慨大度,真是个十足的绅士。你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吧?”
“说实话,比尔,”我说,“这小羊犊子也让我受不了了。我们得赶紧把他送回去,付了赎金,然后开溜。”
当晚我们就把他送回去了。我们哄他说,他爸爸给他买了一把银色的来复枪和一双鹿皮靴,还说第二天带他一块儿去猎熊。
十二点时,我们刚好敲开埃比尼泽家的大门。就在那个时候,按照原来的计划,我们本来应该从树桩下的盒子里取出一千五百美元,可事实却是比尔数了二百五十美元放进多塞特的手里。
当那孩子发觉我们要扔下他时,立刻大叫了起来,像水蛭一样粘在比尔的腿上。他的父亲慢慢地把他剥了下来,像揭橡皮膏似的。
“你能抓住他多久?”比尔问。
“我可没有从前那么硬朗了,”老多塞特说,“不过我想十分钟我还是能坚持得住的。”
“足够了,”比尔说,“十分钟之内,我要穿过中部,南部和中西部各州,然后朝加拿大边境飞奔。”
尽管天已经这么黑,比尔是这么胖,而我跑得又这么快,可等我赶上他的时候,他已经跑出顶峰镇有一英里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