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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传

先人不幸早逝,遗我手足三人。……独季妹生不逢辰,幼失怙恃,长遭困阨,今后年华益增,学问无成,后顾茫茫,不知何以结局。钧每念及此,寝食难安。且彼性情又与七弟相左。盖弟择人但论财产,而舍妹则重学行。用是各执意见,致起龃龉。妹虑家庭专制,恐不能遂其素愿,缘此常怀隐忧,故近来体魄较昔更弱。稍有感触,便觉头痛。……舍妹之事,总望为留心。苟使妹能终身付托得人,岂独钧为感激,即先人当含笑于九泉也。……这信所说,乃是李超最难告人的苦痛。她所以要急急出门求学,大概是避去这种高压的婚姻。他的哥哥不愿意她远去,也只是怕她远走高飞做一只出笼的鸟,做一个终身不嫁的眼中钉。

李超初向她哥哥要求到广州去求学,——广州离梧州只有一天的轮船路程,算不得什么远行。——但是她哥哥执意不肯。请看他的回信:

九妹知悉:尔欲东下求学,我并无成见在胸,路程近远,用款多少,我亦不措意及之也。惟是侬等祖先为乡下人,侬等又系生长乡间,所有远近乡邻女子,并未曾有人开远游羊城(即广州)求学之先河。今尔若孑身先行,事属罕见创举。乡党之人少见多怪,必多指摘非议。然乡邻众口悠悠姑置勿论,而尔五叔为族中之最尊长者,二伯娘为族中妇人之最长者,今尔身为处子,因为从师求学,远游至千数百里外之羊城,若不禀报而行,恐于理不合。而且伊等异日风闻此事,则我之责任非轻矣。我为尔事处措无方。今尔以女子身为求学事远游异域,我实不敢在尊长前为尔启齿,不得已而请附姐(李超的庶母)为尔转请,而附姐诸人亦云不敢,而且附姐意思亦不欲尔远行也。总之,尔此行必要禀报族中尊长方可成行,否则我之责任綦重。……见字后,尔系一定东下,务必须由尔设法禀明族中尊长。这封信处处用恫吓手段来压制他妹子,简直是高压的家族制度之一篇绝妙口供。

李超也不管他,决意要东下,后来她竟到了广州进了几处学堂。她哥哥气得利害,竟不肯和她通信。六年七月五日,她嫂嫂陈文鸿信上说:

……尔哥对九少言,“……余之所以不寄信不寄钱于彼者,以妹之不遵兄一句话也。且余意彼在东省未知确系读书,抑系在客栈住,以信瞒子忠趵五月十七日函说?

姑娘此次东下,不半年已历数校,以至家人咸怒。而今又欲再觅他校专读中文,嫂恐家人愈怒。……即这几封信,已可看出李超一家对她的怨恨了。

李超出门后,即不愿回家,家人无可如何,只有断绝她的用费一条妙计。李超在广州二年,全靠她的嫂嫂陈文鸿,姊丈欧寿松,堂弟惟几,本家李典五,堂姊伯援、宛贞等人私下帮助她的经费。惟几信上(阴九月三十日)有“弟因寄银与吾姐一事,屡受亚哥痛责”的话。欧寿松甚至于向别人借钱来供给她的学费,那时李超的情形,也可想而知了。

李超在广州换了几处学堂,总觉得不满意。那时她的朋友梁惠珍在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写了几次信去劝她来北京求学。李超那时好像屋里的一个蜜蜂,四面乱飞,只朝光明的方向走。她听说北京女高师怎样好,自然想北来求学,故把旧作的文稿寄给梁女士,请她转呈校长方还请求许她插班,后来又托同乡京官说情,方校长准她来校旁听。但是她到广州,家人还百计阻难,如何肯让她远走北京呢?

李超起初想瞒住家人,先筹得款子,然后动身。故六年冬天李伯援函说:

……七嫂心爱妹,甫兄防之极严,限以年用百二(十)金为止,……甫嫂灼急异常。甫嫂许妹之款,经予说尽善言,始获欣然。伊苟知妹欲行,则诚恐激变初心矣。……后来北行的计划被家人知道了,故她嫂嫂六年十一月七日函说:

日前得三姑娘来信,知姑娘不肯回家,坚欲北行。闻讯之下,不胜烦闷。姑娘此行究有何主旨?嫂思此行是直不啻加嫂之罪,陷嫂于不义也。嫂自姑娘东行后,尔兄及尔叔婶时时以恶言相责,说是嫂主其事,近日复被尔兄殴打。且尔副姐(即附姐)亦被责。时时相争相打,都因此事。姑娘若果爱嫂,此行万难实行,恳祈思之,再思之。

那时她家人怕她远走,故极力想把她嫁了。那几个月之中,说婚的信很多,李超都不肯答应。她执意要北行,四面八方向朋友亲戚借款。她家虽有钱,但是因为她哥哥不肯负还债的责任,故人多不敢借钱给她。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她姊姊惟钧写信给在广州的本家李典五说:

……闻九妹欲近日入京求学,本甚善事也。但以举廷五叔及甫弟等均以为女子读书稍明数字便得。今若只身入京,奔走万里,实必不能之事。即使其能借他人之款,以遂其志,而将来亦定不担偿还之职。……这是最利害的对付方法。六月二十八日伯援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