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的一生,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我参考她的行状和她的信稿,她的生平事实不过如此:
李超原名惟柏,又名惟璧,号璞真,是广西梧州金紫庄的人。她的父母都早死了,只有两个姊姊,长名惟钧,次名□□。她父亲有一个妾,名附姐。李超少时便跟着附姐长大。因为她父母无子,故承继了她胞叔榘廷的儿子,名惟琛,号极甫。
她家本是一个大家,家产也可以算得丰厚。她的胞叔在全州做官时,李超也跟着在衙门里,曾受一点国文的教育。后来她回家乡,又继续读了好几年的书,故她作文写信都还通顺清楚。
民国初年,她进梧州女子师范学校肄业,毕业时成绩很好。民国四年她和她的一班同志组织了一个女子国文专修馆。过了一年,她那班朋友纷纷散去了,她独自在家,觉得旧家庭的生活没有意味,故发愤要出门求学。她到广州,先进公立女子师范,后进结方学堂;又进教会开的圣神学堂,后又回到结方,最后进公益女子师范。她觉得广州的女学堂不能满意,故一心要想来北京进国立高等女子师范学校。民国七年七月,她好容易筹得旅费,起程来北京。九月进学校,初做旁听生,后改正科生。那年冬天,她便有病。她本来体质不强,又事事不能如她的心愿,故容易致病。今年春天,她的病更重,医生说是肺病,她才搬进首善医院调养。后来病更重,到八月十六日遂死在法国医院。死时,她大约有二十三四岁了。(行状作“年仅二十”,是考据不精的错误。)
这一点无关紧要的事实,若依古文家的义法看来,实在不值得一篇传。就是给她一篇传,也不过说几句“生而颖悟,天性孝友,戚称善,苦志求学,天不永其年,惜哉惜哉”一类的刻板文章,读了也不能使人相信。但是李超死后,她的朋友搜索她的遗稿,寻出许多往来的信札,又经她的同乡苏甲荣君把这些信稿分类编记一遍,使她一生所受的艰苦,所抱的志愿,都一一的表现分明。我得读这些信稿,觉得这一个无名的短命女子之一生事迹很有作详传的价值,不但她个人的志气可使人发生怜惜敬仰的心,并且她所遭遇的种种困难都可以引起全国有心人之注意讨论。所以我觉得替这一个女子做传比替什么督军做墓志铭重要得多咧。
李超决意要到广州求学时,曾从梧州寄信给她的继兄,信中说:
计妹自辍学以来,忽又半载。家居清闲,未尝不欲奋志自修。奈天性不敏,遇有义理稍深者,既不能自解,又无从质问。盖学无师承,终难求益也。同学等极赞广州公立女子第一师范,规则甚为完善,教授亦最良好,且年中又不收学费,如在校寄宿者,每月只缴膳费五元,校章限二年毕业。……广东为邻省,轮舟往还,一日可达。……每年所费不过百金。侬家年中入息虽不十分丰厚,然此区区之数,又何难筹?……谅吾兄必不以此为介意。……妹每自痛生不逢辰,幼遭悯凶,长复困阨。……其所以偷生人间者,不过念既受父母所生,又何忍自相暴弃。但一息苟存,乌得不稍求学问?盖近来世变日亟,无论男女,皆以学识为重。妹虽愚陋,不能与人争胜,然亦欲趁此青年,力图进取。苟得稍明义理,无愧所生,于愿已足。其余一切富贵浮华,早已参透,非谓能恝然置之,原亦知福薄之不如人也。……若蒙允诺,……匪独妹一生感激,即我先人亦当含笑于九泉矣。战栗书此,乞早裁覆。
这信里说的话,虽是一些“门面话”,但是已带着一点呜咽的哭声。再看她写给亲信朋友的话:
前上短章,谅承收览。奉商之事,不知得蒙允诺与否。妹此时寸心上下如坐针毡,……在君等或视为缓事,而妹则一生苦乐端赖是也。盖频年来家多故。妹所处之境遇固不必问及。自壬子□兄续婚后,嫌隙愈多,积怨愈深,今虽同爨,而各怀意见。诟谇之声犹(尤)所时有。其所指摘,虽多与妹无涉,而冷言讥刺亦所不免。欲冀日之清净,殊不可得。去年妹有书可读,犹可借以强解。近来闲居,更无术排遣。……锢居梧中,良非本怀。……盖凡人生于宇宙间,既不希富贵,亦必求安乐。妹处境已困难,而家人意见又复如此。环顾亲旧无一我心腹,因此,厌居梧城已非一日。……这信里所说,旧家庭的黑暗,历历都可想见。但是我仔细看这封信,觉得她所说还不曾说到真正苦痛上去。当时李超已二十岁了,还不曾订婚。她的哥嫂都很不高兴,都很想把她早早打发出门去,他们就算完了一桩心事,就可以安享她的家产了。李超“环顾亲旧,无一心腹”,只有胞姊惟钧和姊夫欧寿松是很帮助她的。李超遗稿中有两封信是代她姊姊写给她姊夫的,说的是关于李超的婚事。一封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