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10-5-23 21:31:00
直到现在。
小哀 于 2010-5-23 21:44: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我还是习惯给你打5分哟ho~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6 21:55:00
= =。
写得很棒。
腻水 于 2009-7-1 15:2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6 19:22:00
啊哈哈。
小离儿,我们竟然有一样的想法。
呵呵呵呵。
加油加油加油。
梦昕竹 于 2009-6-27 6:2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嘿嘿。
我亲爱旳大兔兔。我们很像呢。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6 19:18:00
小离诶。
苏离在里面怎么那么那么那么可怜呢= =。
加油加油~~!
梦昕竹 于 2009-6-26 19:5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因为、我是苏离的象征。
我觉得自己很悲伤,可昰放心。最后会好的。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6 12:36:00
小离儿。
我热爱你 我热爱你 我热爱你
我的钢琴 哈哈
如此完美的我
尽管现实不那么完美吧
但是 能在小说里很完美也是让我如此如此高兴的儿。
好了回到正题。
俺小离儿的小说要加油加油。
我相信我们小离的小说一定可以成功的~~
梦昕竹 于 2009-6-26 12:5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哈哈,亲爱旳大兔兔、 我会完成它旳,支持我噢。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6 10:55:00
希望你们一切都好。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6 10:51:00
突然很喜欢一句话。
等到风景看透了,一句再见就覆水难收。
我开始都无法相信永远这个词。
那些我们曾经说过的天长地久,或许就是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
那些曾经如此要好的关系 全部幻灭了。
我想,任何事都是要互相维持的吧。
也是需要互相信任的,打开心扉的。
如果彼此连最信任的都没有, 何谈永远。
好吧= = 后面偏离了主题。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疏远了,就淡忘了。
梦昕竹 于 2009-6-26 10:5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大兔兔、
这个世界旳命运就是, 分分离离。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0 18:37:00
终究, 天各一方。
夏未染 于 2009-6-20 21:54: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都好。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0 0:08:00
我很喜欢最后的那句话儿。
不知道是我的错觉还是什么,总觉得是少了一些什么。
当然我不是说这篇文。
打了很多的文字在日志上就如你打了很多的文字给我一样。
我突然开始相信宿命。
注定要在一起的人,怎么也不会分开。
而注定要分开的人,在怎么强求,也只是徒劳而已。
我想。如果我们命中注定。
那么就算分开很久,也会有相遇的一天。
如果我们这辈子无缘。
那就只能让这份感情沉淀心中。
最起码,某一天,我们还能品味一下。
你说是吧。
你是我致命的劫数ゆ
可是不管究竟最后会怎样,未来会怎样。
我都会把你当初我的劫数,和我最好的闺蜜儿。
小哀 于 2009-6-20 10:3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也许的吧。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20
哈哈哈。
八旗大柱头。
= =~~ 你还记得我把。
呵呵呵呵。
你还没兴趣交朋友- -,
你怎么能那么打击人家新人呢 ,~
最后回到正题,阿不错阿 八旗 文章写的比我都矫情呵呵我还是决定用矫情这个词 你知道的 我一向喜欢打击别人哈哈 ~~
好了=V=,
霸气 于 2009-6-21 12:5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月雨诶。
好久不见。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19 23:38:00
木子。
还记得我不阿。
我很喜欢这篇文。
他们不敢回首惨淡抑或空白的青春,所有的一切归咎我们是孩子。
最最热爱这句话了 呵呵。
木魔仙子 于 2009-6-20 9:4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月雨。倍加想你。
l hope you are well.
月雨,无论时间过了多长,我都会记得你,就如两年前一样,你那么阳光,那么骄傲的看着你,看着我。那么,请照着你的原则一直走下去。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6-19 23:20:00
靠。
我想杀了那个推荐人。
她竟然抢先我一步。
我肯定她都没看 = =。
好吧
我本来想一年之后推荐的文章是你的。
可是还是错了。
没有推荐上。
我只想说,文中的女子 亦不值得河之爱。
小哀 于 2009-6-19 23:2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没事阿。
我再写一篇,你再推荐。
我肯定我打文很快。
河之。初惠。
这是我用心写了的故事。虽然没过最的初审,可是仍然满足。
我亦遗憾着河之的放弃。以及初惠的,犹豫。
狼狈。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9-2-28 23:58:00
突发奇想旳来到这里看看。
竟然看到沵新写的文章。真旳昰很巧。
很怀念曾经的日子。
看到旳文字,有些伤感。莫名其妙的就想到了过去。
一直都是这样。
好像从来没有改变过,再怎么努力。
也依旧一成罘变旳在怀念。
小哀 于 2009-3-1 18:4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陌,
茜茜给我说啊,哀哀你要好好陪着陌陌,
只怕是,你都不需要了,
我再也不能在这个地方写出什么所谓的作文了,
忽然觉得好悲哀,真旳是好想大哭一场,
久久的,也就只是打出了这样旳文字。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10-11 16:23:00
啊啊啊啊。
文凡。
吓。
你,
好强悍!
陈文凡 于 2008-10-11 16:34: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 =..
噢..
亲爱的月雨你好像变了个样子!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10-11 16:19:00
拍马屁的好多……。
霸气 于 2008-10-11 16:2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 -现在会员都这样……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10-11 16:18:00
两篇……。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10-11 16:16:00
……。
由于我受老师的熏陶……。
我对刘翔。
中立中立。
霸气看不出来你写那么正规的文 - -、
无知很可怕啊。
……。
霸气 于 2008-10-11 16:2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 -
是吗?YES~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10-11 16:14:00
啊。吓。
这是霸气的文啊。- -、
原谅我的惊讶吧。
女生的文。
噢哈哈哈哈哈哈。很抱歉对于霸气我说不出赞美的话。
啊哈。笑。
男版林黛玉。嘿嘿。
霸气 于 2008-10-11 16:2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 -0
随便你叭3`~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10-11 16:12:00
我难以相信这是霸气的文而且还进了精品……。
啊哈。霸气你看我多好的一孩子,一回来第一个留言就给你了,啊哈,你要好好谢谢我的。(……)
霸气 于 2008-10-11 16:2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0 - -
好孩子。
给你三分钱。
去买糖!~
KELVIN(来自 60.216.87.*)于 2008-7-18 19:42:00
哇塞写的真好。
我很喜欢那个题目。
暖色花期。……。
蓝缘 于 2008-7-18 20:1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话说我很喜欢你那图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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