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泉叶子(来自 218.72.56.*)于 2006-8-10 9:55:00
潇潇,谢谢你啊!谢谢你写了这篇文章把丫头劝回来了,谢谢你写了这篇文章让我有了离开的勇气。潇潇你说得对,只因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叶子会回来看你的!BY:永远爱潇潇想着潇潇的叶子。
潇潇才女 于 2006-8-10 10:4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叶子姐姐..怎么能这样呢..一篇同样的文章..两中不同结局..
我还是希望姐姐可以留下来..真的希望..我的那句话或许说错了..我既想拥有..又想天长地久.....如果真的要走..姐姐那样说我就很开心了..姐姐会来看我的..我很高兴..
BY:永远爱叶子想着叶子的潇潇~
KELVIN(来自 59.83.78.*)于 2006-8-8 20:16:00
很棒~~我喜欢~~~哎~~比我写的棒多拉~~姐姐你干吗不换个字体~~无语~~
沙发哦~~好舒服~我也在等她们~~
只因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说的很棒~~
潇潇才女 于 2006-8-8 20:1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应灵儿姐姐,颖英妹妹及等等高级号召~写正规作文~不弄的花哨~呵呵~偶认为这样也8错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