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乐叶(来自 182.99.15.*)于 2016-5-2 23:10:46
来小荷一趟,第二个看的就是你的文。
多交朋友才会有更多的人告诉你写作方法。你看你徒弟……
好吧,别和我比,我作文本来就渣。
给分就走,不再见。
哦哦,多管管你徒弟啊诗父,听她小学同桌说她最近心情还好,但是状态没了……
文章完全看不懂,朦胧的意境有点漏洞,感觉空洞。
就这样了哈哈
鑫球大战 于 2016-6-5 17:22: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我是一个路人,静静地看着你们互相评论。
感觉自己好弱。
---来自一月后的回复
慕容樱子(来自 119.147.158.*)于 2016-3-31 19:29:00
我……为何想到了精神分裂……
还有那个“红眼睛和蓝眼睛”的故事
故事大概如下:
红眼睛和蓝眼睛(两个熊孩子)是好朋友,他们发誓永远不分开。有一次他们去自己无意中发现的洞穴里冒险,结果迷路了,两个人被困在那里N久,快饿死了。后来蓝眼睛对红眼睛说:“我们来猜拳吧,输的人就把赢的人吃掉好了。”红眼睛答应了。猜拳结果——蓝眼睛毫无悬念地赢了……当然,不是什么好事→_→。红眼睛把蓝眼睛杀了,还吃了一半,把剩下的肉割下来放在背包里,饿了就吃;把蓝眼睛的血灌在水壶里当成水,渴了就喝。因为他们曾经发过誓,永远不分开,于是红眼睛就挖下了蓝眼睛的右眼,想用这种方法把蓝眼睛“带出去”。最后红眼睛走出了洞穴,他独自一人回到家里,挖下自己的右眼,把随身带着的那只蓝眼睛缝了上去。这样红眼睛就拥有了一只蓝色的眼睛,而他们也能永远“在一起”了。
小说最后一句话就是“我是谁?我是你。”
所以我被你的文震撼住了
扔分扔分……
鑫球大战 于 2016-4-18 0:34: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你这样打字我真想给你五十分 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