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衣L恋(来自 27.13.8.*)于 2013-11-1 19:26:17
我想说啊,其实这篇不需要用我啊你的来写,我看之前的还一直以为是真的事情,直到看到”那年,我13岁你10岁 ”的时候才明白,原来是小说啊。
以上是我的观点(我之前看你的没发表,便准备发表的时候他竟然黑我已经发表了,= =害我这是第二次打字,不知道我是手机吗?!!好吧,我只是抱怨一下= =)
绿贱口香糖 于 2013-11-1 19:32: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那你说用地几人称来写? 好吧,你手机比我的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