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坠落(来自 61.136.178.*)于 2006-6-2 7:35:00
按情理来讲,我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若简单地把风格随意地转变,可想而知作者的感受!那是我第一次在小荷里发表的文章,从那里我也结识到很多朋友,当然,如果你执意要以你的想法来写,那我真的很不愿意!虽然你是我的朋友,但是我这样说地过火,你一定很生气吧,只是,我必须要找一个了解和深知那文章的人来帮我续写,也许那才是我要的最好的结束!
OK~```当然~偶不是说也会请教一下那些会员。其实满多会员都会写这种嘻哈文章~我本人也看了不少…不过真正写起来~赫赫··偶会谦虚一点的啦~
感情(来自 61.136.178.*)于 2006-5-24 20:25:00
实际上,只有一个人与我传纸条,但是却是与我做朋友的!
是吗、祝贺你啊~一开始来的时候偶还是没人认识呢~现在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