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儒(来自 218.15.6.*)于 2013-8-3 15:46:51
【它全身呈土黄色,耳朵大得如同我的小手掌。】话说,你五年级了,手掌已经很大了吧?它的耳朵怎么有你的手掌那么大啊?所以,比喻不恰当。
【他最最最喜欢的食物非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火腿肠了。】一个“最”已经是达到最高的了,还要那么多个“最”,这样的句子是病句来的。
【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所以我爱它】这里说他给你带来了乐趣,但是文章中并没有体现它给你的乐趣啊?文章只是写了“妞妞”偷吃火腿肠和“看门”而已,这不会给你带来乐趣吧?
小晶荷荷 于 2013-9-15 7:3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那我以后写作文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