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微扬嘴角(来自 183.57.176.*)于 2012-4-24 21:30:00
喜欢就是喜欢,
说不出来存在什么理由。
只是单纯的喜欢罢了。
【总感觉阿陌的文笔好好,比我的好多了。。。羡慕ing~
刚才跟阿陌聊QQ了。
当我发过去一串省略号的时候,
阿陌回复了我。
我突然间想到我在微博上曾经看到的这么一句好:在你发省略号过去的时候,对方还拼命的给你发信息过来。这种人,不是SB就是对你好的人。
阿陌清楚了么?
尽管有些人认为网络上的友情是虚伪的,愚蠢的。
但是伤薇,
还是要说。
阿陌,
谢谢你。
【还是在妒忌中。。。
人家说什么看文一定要点评什么的都是浮云,既然喜欢一篇作文,那么一定是没有理由的,为什么一定要强加上一些理由呢?可笑。
【妒忌ing~
VIVIAN立夏 于 2012-4-25 20:2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谢谢小伤~~
我是个重情义的人,真的。
小伤的文也很好,也有很多值得让我学习的地方。
喜欢一篇文不需要理由,反正感觉对了就对了。
小伤的文也是给我这种感觉哦。
还要再次谢谢小伤,帮我宣传这篇文。
其实我真的不是善于跟别人交流的人……【买个早餐都会支支唔唔半天的人= =】
小伤是我在小荷里的挚友哦。
forever。
谢谢小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