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特芭格(来自 112.243.4.*)于 2012-7-5 10:00:00
隔了这么久,才又来看你的文。
这篇我感觉比前两篇要好,呵呵,可能和别人感觉不同啊。我觉得这篇比较有真情实感,不知道你是否有相似的经历,有时刻意编造的小说总是有漏洞的。语言上要注意些。我看到其中有个地方用的是“咱两”,不对吧。好了,原谅我的罗嗦和挑剔。
凋零的纯白 于 2012-8-20 14:5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我初二时的作文水平实在不咋的,能写成这样我已经阿弥陀佛了。哈哈,谢谢姐姐来看我。其实现在再回头看,确实挺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