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无限(来自 119.176.33.*)于 2010-8-29 21:21:00
没事在精品区里看作文,看到了这篇,说实话有很多感慨的,看一看到是你的,就又不知说什么好了~~
我说下我的愚见吧,别见笑:
一个一般人就这么去了美国,就这么在五星酒店,这么随便碰到了帅男,而且是失忆的,还是个少爷,后来这么随便就变了,又意外能遇见,是不是太假啊,小雨~
我认为既然去美国的话,就应该之前先写你的身份不一般,以及...怎么说呢?也说不好~
还有把那么传奇的故事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确实是有点那个了
还有美国,换成日本,或其它的小点的国家,也会真点吧
最后的简短又深邃的话我挺喜欢的
田鹏(来自 111.181.148.*)于 2010-8-26 20:45:00
以非常认真的态度来审视这篇文章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感触好多。首先,从这篇文的笔风来看,可以得出,零是个很开朗的人。从你待J走后得到的青春的感悟,可以明白你已经熟知这个世界的一切。(及错字,小茜姐提出来了,就不用再指一遍了吧。)
从你这篇文章看来,突然发觉,我的文章还有些不足呐。从缺乏思想来说。不过,你这篇文章中,贯穿了中心,可以让人读懂,明白。
还有,我想说,出于个人,说实话,我还真没见过那几个英语名字呐,哈。不过嘛,应该我会认真学的。以及我作文的不足。
这样一看来,还有许多要学的东西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