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碎散忆(来自 218.77.101.*)于 2010-7-15 22:40:00
执子之手,与子同老。是个多么美好的故事。然而,我们并不是青春中过于早熟的男孩与女孩,那些弥漫在年岁中的情感就是我们的谈笑间被形成了一种可爱与滑稽,但是我们彼此都很满足。一直很喜欢你所提到的音乐与钢琴,那是我纯真的梦想。我确实和你喜欢迪克兰一样喜欢久石让。
——如若哪天我登上梦想的舞台,你将是我第一个音乐的听者。
但是我不会就这么自私的让时间在我的双手间流走。我喜欢葫芦丝清澈声音,那是一种极其朴实的乐器。
就只样,执子之手,与子共老。
纯河 于 2010-7-16 20:3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咱俩永远不能发展成恋人关系……= =
亲爱的 希望我们能永远这样保持下去。
葫芦丝阿,时间长了,就觉得一般了==
对阿,执子之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