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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贝丝丫头(快乐战士1) 会员须知
(以下内容仅表明网友观点)
ZHAISIJIA(来自 121.77.75.*)于 2009-3-28 17:52:00   
哈真有意思.谢谢快乐战士帮忙提醒!不过,我可不是那种人,再说作文题目根本不知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创新作文初赛通过了,题目真是够新鲜-----礼物!
快乐战士1 于 2009-3-28 22:0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如果在小荷上发了的话我会去读的。没分了
开心果果兔(来自 123.4.243.*)于 2009-2-13 15:29:00   
好棒的童话!改编得非常流畅。又在小荷发现了一个小作家,向你学习~
快乐战士1 于 2009-2-13 19:3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没分了
XIAOYU1997(来自 115.148.178.*)于 2009-2-8 13:02:00   
这篇文章写的挺有趣的,
不过"贝丝"这个名字很好听呢!
快乐战士1 于 2009-2-8 13:3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这是根据原小说改编的。
XSJ5416(来自 122.229.66.*)于 2009-2-7 20:01:00   
当天气晴朗的时候(3)怎么没发啊?
快乐战士1 于 2009-2-7 20:4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好象问过了。这篇写得不好。停业整顿。有分还是给你吧。
金星一滴水(来自 123.9.179.*)于 2009-2-6 19:38:00   
嗯,怎么说呢,我也赞同冰清姐姐的,你的分段较差。还有就是,我们的文章最好别夹杂男朋友之类的,就算写小说也一不定非要写这呀。
快乐战士1 于 2009-2-6 20:2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原来书上就是“男朋友”。我改编时没变过来。应当变过来的。分段是老问题了。老师还没教,只有试着分,我又重新分了一下。
妮妮小仙子(来自 222.80.93.*)于 2009-2-6 17:50:00   
写得很好,我是新手,请多多指教
快乐战士1 于 2009-2-6 20:2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你也很不错呀。
紫月流沙(来自 60.25.205.*)于 2009-2-5 10:58:00   
唉,你也改编啊
快乐战士1 于 2009-2-5 11:3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4)
是啊。为以后写小说打基础呀。
XK6(来自 123.128.78.*)于 2009-2-4 18:02:00   
没想到,你才申请四个多月就已经这么厉害,做个朋友怎么样
快乐战士1 于 2009-2-5 11:3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4)
求之不得。
兰琳梦(来自 60.214.242.*)于 2009-2-4 16:13:00   
哎 XSJ5416 他是改编的 你有没有读啊!!
快乐战士1 于 2009-2-4 21:4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如果是我搞错,可以道歉。
XSJ5416(来自 122.229.86.*)于 2009-2-4 14:51:00   
男朋友?请问她几岁?(男朋友=BF!)
快乐战士1 于 2009-2-5 13:2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这是书上就有的。我改编时没改过来。你有空去读书吧。免得有闲功夫到处恶搞。
XSJ5416(来自 122.229.86.*)于 2009-2-4 14:49:00   
抄袭的(网址如下:)http://baike.baidu.com/view/924132.htm
快乐战士1 于 2009-2-5 17:2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你以为随随便便湖弄个网址就可以骗人吗?管理员不会去查的吗?如果查实不是抄袭的只会对你这人起相反的作用,别做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
CZSSYXH(来自 120.86.241.*)于 2009-2-3 20:14:00   
这个故事很生动!呵呵.
快乐战士1 于 2009-2-4 11:02: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谢谢。没分了。
278481806(来自 118.182.4.*)于 2009-2-2 15:22:00   
好老弟,又一篇故事问世了。是改编的?改编是不是仿写?很搞笑的情节,都"呼”的拉屎了。
快乐战士1 于 2009-2-2 16:1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改编与仿写是不同的。
欧阳酷炫(来自 124.72.252.*)于 2009-2-2 13:43:00   
几天不见成了十岁神童小说家了!
快乐战士1 于 2009-2-2 14:2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改编的。
梦缘惜羽(来自 221.0.16.*)于 2009-2-2 13:38:00   
好长的童话。
看过那本书,这是改编的吧。
你还说我死板,你这个“总分总”的格式不还是照样这么死板。
你可市场是这样一下别的格式。“总分”,“总分总分总”,“总总”都行的。
分段....就像水冰清姐姐说的,细一点。
这不是一天的功夫。
快乐战士1 于 2009-2-2 14:2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谢谢!坦率的说我还没学分段。
东京猫猫(来自 119.0.229.*)于 2009-2-2 12:55:00   
继续加油哦!!~
不过你那么小,写什么男朋友嘛!!~......
而且要注意分段哦!!~~
快乐战士1 于 2009-2-2 14:14: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
这是改编的。书上就是“男朋友”,忘记更改过来了。
杜哲宁(来自 210.22.253.*)于 2009-2-2 9:19:00   
写得很好哦,不过我认为你的第四自然段太过于“肥”了
快乐战士1 于 2009-2-2 11:3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同意
水冰清(来自 122.240.206.*)于 2009-2-1 18:29:00   
天啊。刚看开头吓死。。男朋友= =、算我思想迂腐。好长。童话吧。注意一下分段。感觉你还是总分总那么死板地分。不过貌似是四段。还可以再分得细一点。
快乐战士1 于 2009-2-1 18:3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谢姐姐推文及评点。刚看完“贝丝”这本书。就改编了这故事。分段是老问题,总分不好。到现在老师也不教,什么“技巧”、“手法”都不告诉我们。只是叫我们读读读,写写写。真让我头疼。我会慢慢学着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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