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ANTI饭(来自 222.87.119.*)于 2010-3-7 19:00:00
早恋?
是我我不会早恋。
那么小,懂得什么是爱吗?
这真是可笑。
应了我朋友那句“发春要趁早哦!”
姐姐插一句:红团花花的初恋是在小学六年级。
还有,姐姐提醒句,你的文笔洗具了。
故事是苦涩的,你写得洗具了。
整体就是杯具。
最后,姐姐好心给你翻译一句:
我恨你,但是我爱你。
I anti you,but I love you.
水蜜桃别墅 于 2010-4-1 22:1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小就不能懂爱吗
我想她真的懂、
呵呵
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我好想
好想、
重新写这篇文
迷糊娃娃(来自 124.226.59.*)于 2008-11-25 21:05:00
第一,张匡哲没有把甘若琛托进黑名单
第二,甘若琛并没有把张匡哲当妹妹,而是朋友
第三,甘若琛写的是‘我不想这么小拥有爱情,请你们帮我转告张匡哲:我甘若琛不喜欢她!’,而不是‘我的爱情绝不会在小学开始,而且我甘若琛绝不会喜欢你张匡哲的’。
第四,甘若琛写的字像鸡爪,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恶心的字,他的字并不漂亮
第五,永远吗?’
‘永远……’
‘为什么?’
‘我只把你当妹妹看,从来没有想过要喜欢你,你思想太复杂了!’
‘那你可以留下你的甘若琛吗?’
(你写的这一段是现实没有的,假)
第六,建议你把‘我在篮球场上看到甘若琛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他,他长的十分象我的偶像王子,他的头发十分的黑,一根根很有型的立了起来,他很爱笑,一笑可爱的小酒窝就露了出来,他很执著,不管在课堂上,还是在篮球场处处都有他执著的身影,投篮时,做作业时..对一切认真这是我欣赏他的一点,他的眼睛朦胧,清澈,非常的大,十分的漂亮,只有在从事他心爱的篮球运动时他的眼睛会绚发出一种灿若星晨的光泽。。让我十分的心动。’这一段改成‘甘若琛,我好像有点喜欢上你了哦……你黑色的眼夹、迷人的笑容、冷峻的眼神、酷似王子的模样……都让我有些心动。你黑色眼夹透出来的光彩,很刺眼很刺眼,但却很舒服。你在篮球架下潇洒的身影,和今天黑色外套下白底蓝条的T恤衫,我都觉得好帅哦……我会狠用力的爱你,所以我得狠用力、狠用力的去呼吸。’
水蜜桃别墅 于 2008-11-25 21:1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我看你也是早恋份子,我好象记得你一年级时就谈恋爱了,对象好象是.....是......‘李**’,还有别告诉‘张匡哲’和那个‘甘蔗渣’(人渣)不然我真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