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依女孩(来自 121.15.46.*)于 2008-4-9 19:28:00
冰清,支持你,对于那种人,我们不理会她就是了,让她自讨无趣,我们都开心一点啦.
水冰清 于 2008-4-12 11:4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
蓝色的自由(来自 125.79.59.*)于 2008-4-4 16:02:00
首先先废话:我们的遭遇是一样的,亲爱的凡。我被退的三篇作文里有两篇是言退的。同样。现在很感谢她。尽管我那时是多么的绝望。
TESS,你这样破坏小荷究竟有什么好处?赚钱?好玩?希望被别人骂然后找人吵架。如果这样只能说明你这人的素质不是一般的低。
大家都曾好言好语劝过你,想和你做朋友,可是你的反应呢?继续破坏小荷,肆无忌惮地骂人。
如果你想要继续下去。那就继续。
你最终只会连一点点希望都会被抹杀。
去吧,去吧,你只是一棵草,一只蚂蚁。你那么的无聊与卑鄙,你不值得任何人关注。
OK,就这样。倘若要吵架,我没时间。
——我在论坛发的。你去看。——
TESS那种人,咱们不理她。
你这样只会更无聊。
OK,我比你更暴躁来着。咱们不理那茬,让XXXX自己跳舞去。
水冰清 于 2008-4-4 19:2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呵呵/~
挺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