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个建议;姐姐,你以后写作文不要写有颜色的字,我有点近视,看不清!不过没带眼镜哦
莹靓沫 于 2008-1-27 17:5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好的,我也觉得不用追求另类了!
喜欢你(来自 220.189.232.*)于 2008-1-25 13:18:00
好羡慕哦,我的12只有作业,呜呜,苦啊.
天天开心哦
莹靓沫 于 2008-1-25 13:3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呵呵,你也要开心啊~~!=V=
话说我们作业特少...哈哈..
话说我还想多写点作业呢```
不必把作业看得很苦哦!..
知之不如好之,好之不如乐之..
享受生活..天天微笑..
蓝色忧郁(来自 124.229.138.*)于 2008-1-24 16:53:00
44不愧为44
VERY GOOD
唉,同为小6,我怎么就没44那么棒!(自卑中)
莹靓沫 于 2008-1-24 17:4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呵呵```是吗?
我只是很热爱写东西罢勒..
如果你酷爱某种技能或艺术..
你也会发现自己的亮点..知道自己哪里比别人棒~!
所以呢..这样想是不对滴``要知道自己的优点.明白么?
世上没有谁不如谁```
蓝色的自由(来自 121.206.19.*)于 2008-1-23 18:11:00
其实对于我来说,一直不明白十二算不算所谓的“青春”。
凡是青春总觉得跟爱情有那么一点关系,一直在想这个年龄有没有资格说青春呢?
呵呵。题外话。写得不错。
莹靓沫 于 2008-1-23 19:0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先谢谢..也许吧..
人总是经受不了诱惑``
不过,豆蔻年华的感情不可以当真..
终究是小孩子的把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