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娃娃(来自 222.88.236.*)于 2007-7-13 16:16:00
小静,既然你在前面给"最好"的回复说:"这是序篇.还要写姐姐的许多事呢"那你就不要走,继续留下来,把这篇写完,可能你就不想走了,那时你会尝到小荷的甜味的.
清雪 于 2007-7-13 17:5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谢谢姐姐,我是应该写完的.谢谢支持.
光脚小丫(来自 125.110.239.*)于 2007-7-13 5:45:00
好哦,好一个清雪,我却读成了勤学,因为我觉得你作文写的太好了,肯定是很勤学的哦。我也是三年级的,支持了。
清雪 于 2007-7-13 9:1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哪有,只是姐姐写作文时,也总叫上我,然后写完了看谁写的好.我那时不甘心输给她,就老和她比.结果就越写越好.当我被大家称赞时,总算了解姐姐的苦心了.
奔驰(来自 221.195.108.*)于 2007-7-12 14:52:00
小静,毕竟你写姐姐,姐姐很高兴.
不过-----死静电!你在写(1)的时候竟然把我的丑事外扬!
而且你还叫我奔驰!我可是你姐啊.
等你回来看我不收拾你
清雪 于 2007-7-13 9:1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姐姐,那不算丑事,那是夸你呢.求你,书借我看看......
妮妮1994S(来自 125.74.64.*)于 2007-7-12 9:36:00
哈哈……我不认识[奔驰]啊…………嘴角抽搐中…………
不过,适当写些作文把,还有自己的事情……
我们交个朋友吧!
清雪 于 2007-7-13 9:1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呵呵,自己没嘛好写的,既然你不认识,那就和她交个朋友吧,同时也希望我们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