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冰清(来自 60.182.177.*)于 2007-3-9 18:38:00
呵呵~~很长时间没有看你的作文了!我今天刚刚发现原来你比我大哦,我要叫你哥哥类!以前我真是占便宜了.
恩,言归正传,你的文风还是一贯的富有哲理滴,但是,我要提醒一下哦,有些语言可以稍微平民化一点啦,否则看起来会有点吃力,而且,就算你写的再有道理好了,如果读者看不懂,那还不是白搭?唔~~还是不错的!
清清茉莉香 于 2007-3-26 18:51: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我觉得已经够简练了.也许看了不够明了,没办法,要突出这个道理,就必须用简单的道理去间接引出主题的道理,唉,可能是我功夫还不到吧......总之,还是谢谢你能坚持给我的文章点评.
泡末幻灭(来自 222.218.223.*)于 2007-3-6 20:25:00
天才少女哦!~
哈哈..~~,对不起我实在是忍不住,他叫你天才少女哦!~,真的真的很搞笑啊,所以说啊,取个好名字是很重要的!~~下次注意啊~~~
清清茉莉香 于 2007-3-26 18:4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总觉得你和无夕有点无聊,整天挑这些字眼......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