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7YAO(来自 211.102.164.*)于 2010-1-12 21:01:00
令堂之举令吾等惊异,竟使你到如此不堪之地,若非著此文还有一二良知,后果就必定更为不堪。
茗梦似梦(来自 61.152.251.*)于 2009-12-21 13:26:00
开头很好哦!
希羽儿(来自 222.222.161.*)于 2009-12-20 20:59:00
好玩,真好玩儿,开头真有创意哦,语言幽默,我喜欢。
快乐战士1(来自 219.134.142.*)于 2009-12-20 20:59:00
"学校这个东西,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即最讨厌于最重要——的发明……”
这个开头颇有意思。
我能感受到你的快乐~呵呵~~加油~
沙发撒~~支持你~
天使之舞(来自 222.33.56.*)于 2006-12-31 14:00:00
和我们的《优秀作文》的一篇文章题目一样
无敌剑圣(来自 59.34.242.*)于 2006-10-7 22:13:00
打羽毛球的第二局写得不太具体,注意喽~
SZD(来自 202.8.140.*)于 2006-9-3 16:43:00
还行哦0
马抒雅(来自 60.160.82.*)于 2006-8-22 13:08:00
我能感受到你的快乐~呵呵~~加油~
沙发撒~~支持你~
ASDJI123(来自 220.172.103.*)于 2006-8-10 19:54:00
呵呵 `继续加油啊`
梦飞雪(来自 58.52.68.*)于 2006-8-9 17:26:00
我也被冤枉过..受不了的苦啊!
芷阳(来自 58.19.228.*)于 2006-8-8 7:01:00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解释清楚,不给她说话的机会,解释完了,再听她理论……
7896666(来自 60.211.156.*)于 2006-8-7 22:10:00
老师也有苦衷,你也要体谅她一下啊!
ENJOU(来自 59.38.194.*)于 2006-8-7 20:59:00
恩,被冤枉确实很不开心的。但是那个老师也免得太不讲情理了吧?不听你的解释。
司徒明月(来自 59.39.14.*)于 2006-8-7 20:50:00
你写的不错吗!
软心糖(来自 60.186.140.*)于 2006-8-7 20:47:00
要是我,我才不听他的呢,吵他妈的一架
CDCH(来自 218.6.202.*)于 2006-8-7 20:36:00
被人冤枉真的很难受```有苦说不出```说了还被说成狡辩```
韩若愚(来自 220.190.223.*)于 2006-8-7 20:34:00
老师是为你们好
郭奕(来自 219.131.40.*)于 2006-8-7 20:32:00
不错啊~加油.我支持你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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