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曰:有因必有果。但往往世人弄错了顺序,对前因错误理解,对后果大加指责。于是“无霾之洞”的环保被附加为“艺术品”,“只可远观而不可实用”。真是有失水准的错误评价!
众所周知,身为雾霾净化塔的“无霾之洞”只有被放置在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内才可充分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而不知情人士却将其放在室外,一见不起作用便大肆狂口,戏谑其只为艺术环保可言。这不正是“强加因果”的最好证明吗?“不通其真,便误其用”,因果倒置,错上加错。不尊重发明人的辛劳汗水,“以己之错言他错”,这样真的是适宜的吗?
如果在使用时多看相关说明;在上班是多走几步路;在散步时随手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在外就餐时多使用可清洗的竹筷;在家时少开空调,“无霾之洞”会被“无用论”侵袭吗?环境又会被雾霾所笼罩吗?我们总在坏的结果面前强推他人之因,以他人之错覆盖自身过错,总以“小农”准则处世。
犹记得屠呦呦一人被提名诺奖时,被质疑:团队一同研制数载,得奖的为何只有她?那为什么不能是她呢?!在众人多次尝试未果时,是她卯足劲头干下去;在别人合家欢乐,“举酒望月”时,是她舍弃“小我”奔波于实验室。没有这一个个因,哪来的果呢?何况连诺奖的颁发内意都没有弄清楚就怀疑有“黑手”,这样对吗?
我们总是对事物强加因果,不问出处,乱加指责,无敬畏之心,无善良之言。《阿房宫赋》中道“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六国也”使“无霾之洞”无用的不是它本身而是我们——雾霾的生产者。使天空被“黑暗”笼罩的也并不是本身,而是我们——环境的破坏者。
我们像不认输的项羽,在穷途末路时生发出的不是自己自视过高以致只有自杀谢罪的呼喊而是战马不快,所识非人的高歌;我们又像不认命的刘邦,“生于草莽”却独想创出一片天空。我们凭自己的因造就了自己的果,却在“结错的扭曲的果实”下生发出“非吾错,果错”“然真之乎?其真不知树乃己种,果乃己有”?
万物皆有因可寻,切不可乱加指责,“强加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