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会散了。其他人,还有红胡子,都分作几路去了,我们也在暗淡下去的余晖下,趁着安静的夜色走上返家的路,四周有阵阵香气袭人。这时,我更快乐了。喝过香槟后,斯宾罗先生微微有些睡意了,他向长了葡萄的大地致礼,向能成为酒原料的葡萄致礼,向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礼,向酿酒卖酒的人们致礼!然后,他就在马车的一角沉沉睡着了。于是,我骑马和车同行而能和朵拉谈话了。她夸我的马,还拍拍它——哦,那只小手在马背上显得多可爱呀!她的披肩不听话,我便不时伸出手替她围好;我甚至幻想吉普已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它已明白它只能和我结为朋友了呢。
还有那个贤达的米尔斯小姐,这位疲倦却依然不失善心的隐士,这位已厌世而决心不使记忆深处沉睡的回声醒来的小修女——虽然她才20岁左右——她做了件多么仁慈的事啊!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道,“到车的这一边来一下吧——如果你肯通融一下。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呢。”
看看我那样子吧!——我骑在那匹灰骏马上,手扶车门,向米尔斯小姐那边俯下身。
“朵拉要我住在一起了。她后天就和我一起回家。如果你愿意来访,我相信我爸爸见到你一定很高兴的。”
我除了为米尔斯小姐默默祝福,除了把米尔斯的住址珍藏在记忆中最安全的角落里,我还能做什么呢!除了面露感激用最热烈的词语告诉米尔斯小姐,说我对她的成全如何感谢,我对她的友情如何珍视,我还能做什么吗?
这时,米尔斯小姐和蔼地把我打发开,“回朵拉那边去吧!”她说道;于是我就去了。朵拉探到车外和我谈话,我们一路上说个不停。我把我骑的那匹灰骏马赶得那么挨近那车轮,以致它的一条前腿被擦去一条皮,据它的主人告诉我,那条皮“值三镑七先令”呢。我付了这笔钱。用这笔钱换了那么多快乐,我觉得太便宜划算了。而那段时间里,米尔斯小姐就望月吟诗,我猜她还在想她与这红尘还有多少共处之时。
诺伍德一下就变得太近了,我们也太快就到了那。可是斯宾罗先生在到那儿之前就醒了,他说道:“你得进来呀,科波菲尔,歇息一下吧!”我答应了。我们吃夹心面包,喝淡啤酒。在明亮的房子里,朵拉的脸红通通的,可爱极了,我没法走开,只能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直到听见斯宾罗先生的鼾声,我才完全意识到该告别了。于是我们分别了。我一路都感觉着和朵拉握别时的温柔,一万次地回忆每一点滴、每一个字,就这样骑马回到伦敦。当我终于在床上躺下时,我是一个已被爱情夺去了理智的小傻瓜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决心向朵拉表白我的爱情,以探知我的命运如何。是福是祸,这是当时的问题。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别的问题,反正只有朵拉可以回答这问题。我以这烦恼为乐,就这么过了三天,把我和朵拉中间发生的一切事上都加以我能想得出的倒霉。最后,我不怕花钱地把自己打扮起来,怀着求婚决心去米尔斯小姐家。
我在街上来回兜了多少圈、围着方场转了多次,并一直痛苦地猜测,对那个老问题,哪个回答会最好,然后我才终于铁下心走上台阶敲门;不过现在这都不算什么了。就是敲门后我站在门口等时,也有那么一刹那间我想我是否应该模仿可怜的巴吉斯那样,问这可是布来保先生家,然后道歉,然后向后转。但我终于未后退。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并不期望他在家。没人需要他。米尔斯小姐在家。有米尔斯小姐就够了。
我被引到楼上一间房里,米尔斯小姐和朵拉都在那房间里。吉普也在那里。米尔斯小姐在抄乐谱,我还记得,那是首新歌,歌名为《爱情的挽歌》;朵拉在画花。当我认出那是我的花(我从考文特花园买来的)时,我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啊!我不能说那些花很逼真,或特别像我看过的什么花,可我从画得很正确的包花纸上知道她画的是什么了。
见到我后,米尔斯小姐很高兴,并为她爸爸不在家而感到遗憾;不过,我相信我们都不在乎这点。米尔斯小姐应酬了几分钟后,把笔放在《爱情的挽歌》上,就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想,我得把那问题推到明天。
“你那匹可怜的马晚上回家时,我希望它不是太累,”朵拉抬起她那秀美的眼睛说道,“对它来说那条路可真够长的呢。”
我开始想,我要今天就提出。
“对它来说那条路是很长,”我说道,“因为一路上没什么支持着它呀。”
“可怜的东西,就没喂过它?”朵拉问道。
我开始想,我要把这问题推到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