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很多,我相信。灰尘多极了,我相信。我依稀还记得,为了我在车后的尘土中骑马,斯宾罗先生还劝过我,可我觉察不到灰尘。我只觉得朵拉周身笼罩着一层爱情和美丽的云雾,其他的什么我都感觉不到。有时,斯宾罗先生站起来问我觉得风景如何,我说风景悦人心神,我也相信风景悦人心神,但我觉得那都是朵拉。阳光照耀的是朵拉。鸟儿唱的是朵拉。和风吹拂的是朵拉。连篱笆上的野花都是朵拉,每一个花蕊都是朵拉。我感到欣慰的是,米尔斯小姐了解我。只有她可以完全理解我的感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远,至今我仍然不太清楚我们到了什么地方,也许离吉尔福德不远。也许那是《天方夜谭》中的术士专为那天拓出的一个地方,我们离开后那地方就永远被关闭起来了。那是一座小山上的一片草地,草泥柔软,有遮荫的大树,有石楠,还有各色美景。
发现已有人在这儿等着我们真让人烦恼。我的忌妒心真是太无止境了,我连女人都忌妒。那些和我同一性别的人是我不共戴天之敌人——特别是一个年长我三或四岁,长着一脸红胡子像一个大骗子的人,他就仗那红色大胡子趾高气扬。
我们一起打开饭篮,准备野餐,红胡子自称会做色拉(我才不信呢)硬要出风头。一些年轻的小姐便为他洗莴苣,并在他指导下切菜。朵拉便是其中之一。我觉得我注定要和这人决斗,不是他便是我大败。
红胡子一面做色拉——我对他们竟吃那种东西而奇怪,我可是怎么也不会碰那菜的——一面自荐管理“酒库”。他真是个机灵的东西,竟把一株树干上的洞做成了酒库。后来,我见他手端一只盛有半只大龙虾的碟子在朵拉脚边吃饭呢!
自从看到那可恶的人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发生的一切都不曾怎么清楚地感觉得到。我兴致很高,我知道;但那是造作出来的。我粘上一个穿红裙的小眼睛小东西,一个劲向她调情。她也一个劲接受我的殷勤,不过是为我还是因为她对红胡子有什么企图呢,我就不得而知了。大家为朵拉干杯时,我为她干杯,做出因此而不得不中断谈话的样子,然后又马上再大谈起来。我向朵拉鞠躬时,和她的眼神相遇,我觉得她眼色中流露出祈求。可是,那眼神是从红胡子的头上方看我的,我便硬下心肠了。
那穿红裙的小东西有一个穿绿裙的母亲;我觉得后者想分开我们是出于策略。当收拾野餐的残余后,大家都散开了。我一个人怀着懊恼和后悔在林间走来走去,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借口身子不适而骑那匹灰骏马飞快逃走——但我不知道该飞往何方。这时,我遇上和米尔斯小姐走在一起的朵拉。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道,“你不高兴呢。”
我向她道歉,说一点也没不高兴。
“还有朵拉,”米尔斯小姐说道,“你不高兴呢。”
哦,不!半点也没不高兴。
“科波菲尔先生和朵拉。”米尔斯小姐带着一种堪称老成的可敬的神气说道,“别这样了。别因小小的误会而使春天的花朵儿枯萎。春天的花朵儿发了芽,一旦枯萎便不会再开。我,”米尔斯小姐说道,“根据往日经验,那是很久以前的、不可挽回的往日经验,才说这话的。在阳光下闪光的泉水,不应仅仅因为三心二意而将其阻塞;撒哈拉沙漠里的沃土,不应漫不经心地对其耕耘。”
我浑身发烧,竟烧到那种非常程度,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什么。我只知道,我握着朵拉的小手吻,她也让我吻!我吻米尔斯小姐的手。我觉得,我们都已进了天堂最美好的地方了!
我们不再从天堂走下了。我们待在那儿。一开始,我们就离开其他人,在林子里走来走去;我挽着羞答答的朵拉的胳膊;天知道,这虽然傻兮兮的,可是如果永远怀有这种傻兮兮的感情,永远迷失在林子里,该多幸福啊!
可惜,时间过得太快。我们听到人们在笑,在说,在喊“朵拉在哪呀”,于是我们走回去。他们要求朵拉唱歌。红胡子要到马车上去取琴匣,可朵拉对他说只有我才知道琴匣在哪儿。这一来,红胡子就惨了。我拿来琴匣,我打开琴匣,我取出吉他,我在她身边坐下,我为她拿着手帕和手套,我玩味她可爱的声音唱出的每一个音符,她是为爱她的我而唱,别人可以喝彩,但和他们一点不相干。
我醉了,我生怕太幸福了反不会真实;我生怕我会突然醒来而发现自己是在白金汉街,听着克鲁普太太叮叮当当准备早饭。可是朵拉唱着,别的人唱着,米尔斯小姐也唱着,米尔斯小姐唱的是她记忆深处的回声,就像她已活了一百年。于是夜色降临,于是我们像吉普赛人一样烧茶、喝茶,我又像先前那样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