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我认为可以确认她对我的友谊之后,我便开始向她敞开心扉,向她忏悔我所有的过错。这是我在结交朋友方面不可亵渎的原则,即向朋友们展示真实的自我,既不显得比实际更好些,也不显得更坏些。我向她坦白了自己和戴莱丝的关系以及这关系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连我如何处理我的那几个孩子的情况,我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她友好地倾听了我的这些忏悔,甚至过分友好了,免去了我本应受到的谴责。使我尤为感动的是,她对戴莱丝关怀备至:送她一些小礼物,邀请她来玩,请她去看她,对她极尽厚爱,并经常当着宾客的面亲吻她。这个可怜的女子喜不自胜,对卢森堡夫人充满了欢欣与感恩的情感,我当然和戴莱丝有着同样的感受。卢森堡先生和夫人通过对戴莱丝的厚爱,折射出了他们对我的深情厚谊,这比他们直接施与我的关怀还更让我深受感动。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情况都是如前所述的那样,但是最后元帅夫人将这份厚爱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那就是希望领养我的一个孩子。知道我在老大的襁褓里放过一个字母组合图案,她就找我要那图案,我告诉了她。为了找到我的孩子,她派了自己的心腹仆人拉·罗什去多方调查寻访,尽管时间才过去了十二年或者十四年而已,拉·罗什的调查却一无所获;如果育婴堂的记录保存得好,或者调查进行得足够严格细致的话,发现那个认子标记应该是比较容易的一件事情。不管怎么样,拉·罗什调查领养失败一事固然使我比较恼火,但假如我从这个孩子的出生之日起就关注着他(她)的成长历程,我会更加不快的。如果有好事者知晓寻儿一事的线索,随便拉来一个小孩说是我的,我就会怀疑,这孩子果真是我的吗,他(她)是不是冒名顶替的,那我的心灵就会因为充满疑虑而备受折磨,我也就无法领略到真情实感自然流露的全部美妙之处了,而要维系这种美好感情并让它鲜活真实,就必须使两代人朝夕相处、日久生情,至少在孩子的孩提时代应该如此。孩子长期不在膝下,而且这孩子你又不认识,这会削弱并将最终破坏为人父的情感;你不可能像疼爱在你身边长大的孩子那样去疼爱一个自小就寄养在外的孩子。上面这番前思后想,可能会减轻我所犯错误的后果,但是就其错误发生的根源而言,我的过错无疑是罪加一等。
对这件事情评说一下也许是有所助益的:通过戴莱丝的引见,那个拉·罗什认识了勒·瓦瑟太太。格里姆还把她养在德耶,与舍弗莱特毗邻,离蒙莫朗西只有几步路。离开蒙莫朗西以后,我就是通过拉·罗什先生继续给这个女人送钱去的,我对她的资助从来就没有中断过,而且我相信他也经常受元帅夫人之托送些小礼物给她。因此尽管她老是抱怨这抱怨那,但还不至于穷到遭人怜悯的境地。至于格里姆,由于我讨厌谈到我自觉应当痛恨的人,我只有在实在绕不过去这个名字的时候才同卢森堡夫人谈起他,但是她有好几次都主动提到了格里姆的名字,却不告诉我她对他的看法,而且始终不让我知道她是否认识这个男人。当你对你所爱的人持保留态度,而他们却对你非常坦白毫无保留的时候,我觉得这种状态不对我的口味,尤其是在与他们相关的事情上面,因而我有时候也会想起她对我所持有的保留态度,当然这种念头也只是在有其他事情发生的时候自然引发的附带的思考而已。
把《爱弥儿》交给卢森堡夫人以后,我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听闻关于该书的任何消息,最后我听说该书出版事宜已经与书商迪舍纳在巴黎谈妥,并通过他同阿姆斯特丹书商谈妥了。卢森堡夫人将我要跟书商迪舍纳签的一式两份出版合同寄给我请我签字。我认出那笔迹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不亲笔写信时请来替他代笔的那个人的笔迹。我深信不疑地认为我的合同通过了这位地方官员的核准,因而满怀信心地签好了合同。我交手稿,迪舍纳出六千法郎,首付一半,而且我记得,好像有一百或两百部书。签好了那两份合同,我按照卢森堡夫人的意思将两份合同书寄给了她,她给了迪舍纳一份,另一份自己留着,并未寄还给我,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纸合约了。
尽管和卢森堡夫妇的结识打搅了我的一系列退隐计划,但这却并未使我完全放弃他们。即使当我在元帅夫人面前最得宠的时候,我也始终感到,只有我对元帅夫人和她丈夫的那份真情,才使得我得以忍受他们夫妇的社交圈子;我全部的困难,就是将这种感情与更合适我口味并较少损害我身体健康的生活方式结合起来,然而长久的拘束和冗长的晚餐还是持续损害着我的健康,尽管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来照顾我的身体;在这方面,正像在其他所有事情上一样,他们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譬如,每天晚上,晚餐之后,习惯于早睡的元帅先生,总是早早就叫我就寝,不管我乐意不乐意,这样我也可以和他一样早点睡了。由于不为我所知的原因,就在灾祸降临到我头上之前,元帅先生不再对我表示出他的关心了。
其实,早在我觉察到元帅夫人对我冷淡下来之前,我就忧心忡忡地想执行我既定的计划,以免我受到冷落。但是我却一筹莫展,我不得不等到《爱弥儿》的合同签订好,与此同时我对《社会契约论》作了最后的修改润色,然后把书稿作价一千法郎寄给了雷伊,他如数付给了我书款。也许我不应该漏掉一个与该手稿有关的一个小细节。我将书稿仔细封好寄给迪瓦赞,他是伏沃地区的牧师兼荷兰教堂的神父。他有时候来看我,也和雷伊相熟,便将书稿转给了雷伊。这部书稿写得非常小,还塞不满他的口袋。可是当他过关卡时,书稿不知怎么落到了官员手中,他们打开书稿并检查了一番,当雷伊以大使的身份索要书稿时,他们便把书稿还给了他。这给了他亲自阅读此书的机会。他一派真诚地告诉了我这件事情,并对我的书稿大加赞赏,并无责备或者批判之词。但毫无疑问,他在等待有朝一日这本书正式出版,他好趁机行使为基督教报仇雪恨的权利。他给我写信说明的情况主要就是如上所述的那些,关于此事我所知道的情况也就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