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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诗-序言

  因此他批评自己的诗,只承认《新乐府》《秦中吟》,及其他讽谕诗是好的;他批评杜甫的诗,只承认“《新安》《石壕》《潼关吏》《芦子关》《花门》之章”是好的。

  而且他主张诗不但须含讽刺,并且要刺得鲜明,露骨;那种含蓄蕴藉的刺法,他便不取。所以他批评杜甫的诗,就只取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类彻头彻尾的句子。他自己的诗,也必定要将诗旨赤裸裸的说出,不肯用一点的含蓄。例如《新丰折臂翁》,写到“万人冢上哭呦呦”一句,本来已可终止,但他必定要把“老人言,君听取……”一段加上,藉以点明“戒边功也”的本旨。又如《隋堤柳》,到“沙草和烟朝复暮”一句,也可收梢。他却定要加上“后王何以鉴前王?请看隋堤亡国树”两句,好像非此不足以显出“悯亡国也”的本旨似的。至如《宿紫阁山北村》的结句“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与杜甫《丽人行》的结句“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一样含蓄不尽,那要算是他集中绝无仅有的作风了。

  这种露骨的讽刺法,照艺术的眼光看起来,实在是一种毛病;作者的《新乐府》和其他讽刺诗,如能把这种露骨的句子除去,它们的艺术价值必定还要高得多。但是他既养成这样一种露骨的作风,在不是讽刺的诗里便得着极好的成功了。

  我们晓得诗的生机大约是由两种方法构成的:一种是文字以外的境式气象(前者例如陶渊明,后者例如李白),不必黏着文字,自然能够不朽。这是上乘,虽经用别种文字翻译,也仍旧能够生存。还有一种,是须靠着文字的暗示力和装饰,一经翻译做别种文字,便须丧失大部分或竟全部的生机。我们看白居易的诗,境式和气象两者都无足取;他的文字,又是洗净铅华且并无强烈的暗示的。那末他靠什么呢?就靠能够露骨。这种骨是什么呢?简单说起来,就是诗趣。“诗趣”这个名词很难解说。举例说,如“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虽是韵语,却无诗趣;因为它只陈述客观的东西,而无诗人的“我”存在其中。至如:

  闻虫唧唧夜绵绵,况是秋阴欲雨天;犹恐愁人暂得睡,声声移近卧床前。

  虫本无知,岂有意欲人不睡?诗人不寐,夜静虫声愈明,一若移近卧床,因而捉住诗趣了。这样的诗趣,原是凡真正的诗都有的,特不过白居易的诗别的都无依傍,单靠这一点诗趣以为生机,而且他的点明诗趣,因在平易明畅的文字之中,又因他喜欢露骨的性格,所以比别的诗人格外显得明白。这就构成他的诗的特征。故他在自己所得意的讽刺诗里的毛病,正是别的诗里的好处,这大概是出于他意料之外的。

  现在再举数例如下:

  自嗟名利客,扰扰在人间。何事长淮水,东流亦不闲?

  诗趣在哪里?

  汉使却回凭寄语,黄金何日赎蛾眉?君王若问妾颜色,莫道不如宫里时。

  诗趣在哪里?读者执此以读白诗,思过半矣。至于他的叙事长诗,如《长恨歌》《琵琶引》等,那又须从一段一句里去寻出它的诗趣,因为在这样的长诗里,点眼的地方并不止一处。

  1927年12月,东华于杭州

Δ凡 例

  本书编选,以清汪立名编《白香山诗集》为据。

  原集前后集及别集补遗,共收诗二千七百九十首,兹编所选,计五百四十九首,约占全集五分之一。选择标准,大抵凭编者主观的趣味,认为最精彩者录之。

  集诗以编年为上,白集各诗年代,亦多可考,编年未始不可能。惟原集“讽谕”、“闲适”、“感伤”、“律诗”等类名,及“格诗”(包括古风、歌行、乐府)、“律诗”之分列,似是作者编次之本意(见《与元稹书》及《后集自序》),故是本仍依原集编次,分为前后两编(前编当长庆集,后编当后集),而各类名目,亦悉仍其旧。

  白诗称“老妪能解”,似无须笺注;向来集本,亦皆无注。唯是编为便学生诵习起见,于其中典故,仍一一为之注出,以免检索之苦。至于浅陋之处,还希博学者有以匡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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