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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七十四章

老子

  本章主要反对用刑杀人,指出统治者用刑罚威胁百姓必定自食恶果。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①,吾得执而杀之②,孰敢?常有司杀者杀③。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④。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⑤。

  【注释】

  ①为奇:干坏事。奇,邪。

  ②吾:这里是以统治者的语气说话。

  ③司杀者:掌握杀人权的,这里可指大自然的天灾、老死、病亡等。也可理解为司法官员。司,主管。

  ④大匠:技术高超的木工。斲(zhuó):砍,削。

  ⑤希有:很少有。

  【译文】

  百姓不怕死,怎么能用死去威胁他们呢?如果百姓一直是怕死的,那么对于那些干坏事的,我就把他们抓来杀掉,谁还敢干坏事?永远应该由天地自然去杀人。代替天地自然去杀人,这就好比代替技术高超的木工去砍削木头一样。代替技术高超的木工去砍削木头,很少有不伤着自己手指的。

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