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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上-11.10

孟子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①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②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①豆:古代盛羹汤的器皿。

  ②嘑尔:嘑(hù)同呼;嘑尔,呵叱声。

  【译文】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要是两者不能兼有,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义,也是我想要的;要是两者不能兼有,就舍弃生命而选取义。生命也是我想要的,但所想要的有胜过生命的,所以就不能苟且地去得到它;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所以对有些祸患就不能躲避。如果人们所要的东西没有胜过生命的,那一切可保持生命的手段,哪有不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胜过死亡的,那一切可逃避祸患的事情,哪有不做的呢?这样的手段可保存生命,可是有的人却不采用;这样的事情可躲避祸患,有的人却不做,这是因为,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有胜过生命的,所厌恶的东西有胜过死亡的。不独贤者有这种心,人人都有,不过贤者不会丧失它罢了。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得不到它就可能要死,呵叱着施舍给人,就是饿着的过路人也不会接受;脚踏过再施舍给人,就是乞丐也不屑要。可现在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便接受了,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豪华、妻妾的供养或相识的穷朋友能得我恩惠吗?过去宁可身死也不愿接受,今天却为住宅的豪华而接受了;过去宁可身死也不愿接受,今天却为妻妾的供养而接受了;过去宁可身死也不愿接受,今天却为相识的穷朋友能得我恩惠而接受了,这难道不可以罢手的吗?这就叫丧失了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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