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食,就是陪着人家一道吃饭的意思。史上以“伴食”讽刺不作为不称职的官员。卢怀慎与姚崇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同任宰相。卢怀慎自知才能不如贤相姚崇,因此凡事避让,自己落了个“伴食宰相”的称号。但是卢怀慎在逝世之后,却享受到了崇高的礼遇,并为后人所尊崇,就因为他虽身居宰相之高位而为官廉洁,举贤荐能,正直敢言,家中却一贫如洗,门无遮帘,饮食无肉,妻儿饥寒。
卢怀慎在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很高的才华和天赋。他父亲的朋友、任监察御使的韩思彦看见他后,就对他父亲说:这小孩长大后,前途不可限量。卢怀慎成人后,果然高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他历任监察御使、侍御使、御使大夫,直到唐玄宗元年(公元713年),入阁拜相,位极人臣。
卢怀慎当官,以仗义执言、举贤荐能和为官清廉而为后人称道。神龙年间,唐中宗虽然在大臣们的拥戴之下重登皇位,但多年被困,仍然心有余悸;而武则天虽已失去帝位,但还是虎死不倒威,余威犹存。武则天住在上阳宫,身份已恢复为太后,却诏命唐中宗十天一朝见。这样的要求,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显然都是过分的。但唐代提倡以孝治天下,因此,对于武则天这过分的要求,一时无人出面劝阻。卢怀慎当时担任的是侍御使。侍御使的本职是纠劾官员的不法行为,是否劝阻唐中宗朝拜太后,并不是他非做不可的事情。然而他就挺身而出,劝阻唐中宗停止这样的朝见。他说:历史上,汉高祖刘邦受命为天子时,确实是每隔五天就要到栎阳宫去朝见他的父亲,这是因为汉高祖是从一介老百姓起事而登上皇位拥有天下,他要将这尊贵归于父亲,所以才五天一朝见。现在陛下您是遵守成法,继承皇统而拥有天下的,怎么能去效法汉高祖呢?再说,应天门离提象门二里多路,骑马不能成列,坐车又不能并行,经常在这样的街道上出入,万一有人来进犯车驾,就是要把他们问罪恐怕也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应当是把太后接到内宫来,这样,皇上您既尽了孝养之情,又可以免去进进出出的烦恼了。卢怀慎的这个建议,既有安全上的考虑,更有以皇权为中心的考虑。将武则天接进内宫来,皇上虽然也要去看望她,但毕竟是以皇帝为中心了。卢怀慎的这一合理建议,可惜唐中宗没有采纳。
卢怀慎执法严明,不畏权贵,不畏皇亲国戚。唐玄宗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卢怀慎任黄门监,与一代名相姚崇同为首辅。唐玄宗的父亲唐睿宗李旦一共有六个儿子,唐玄宗李隆基是第三子,第五子名叫李隆业,封薛王。这薛王有一个舅舅,叫王仙童。王仙童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置国法于不顾,鱼肉乡里,暴虐百姓。御使台通过调查,在掌握了他的确凿罪证后,申报结案。然唐玄宗顾及手足之情,下旨要紫微省和黄门省复查核实。这道旨意的用意不难明白,就是希望紫微和黄门两省借口所谓复查,找个借口放王仙童一马。作为黄门省的首长,卢怀慎大可借此机会讨好皇帝的,因为这实在是一举而多得的好事,既顾及了皇帝的手足情,又讨好了薛王,还卖给了王仙童一个天大的人情。但卢怀慎没有这样做。他在了解了案子的真实情况后,和宰相姚崇一道给唐玄宗上了一道奏折,说:王仙童的罪状是明明白白弄清楚了的。如果御使台调查了的案子都要复审,连御使都怀疑了,那么,其他还有什么人可以相信呢?唐玄宗见姚崇和卢怀慎两位宰相不接受自己的暗示,坚持依法办事,虽然不痛快,但他早期毕竟是一位明君,十分清楚孰轻孰重。因此,无奈之下也只好同意御使台结案。
卢怀慎虽然官至首辅,位极人臣,但为人却十分清廉。他不经营产业谋取私利。衣服、家用器具,一律不用金玉之类的贵重物品作装饰。他为人又极大方,每领到俸禄或得到皇帝的赏赐,若遇亲朋好友向他要,他则是随得随散,并不留存。这一来,他的妻儿老小就遭了罪,常常是食不果腹,挨冷受冻。他奉命到东都去掌管选拔任命官吏之事,随身所带之物,不过是一条布口袋而已。这差事,即便放到今天来看,也是个人见人求的肥差,只要肯伸手,前来孝敬的人肯定络绎不绝,金银财宝岂不车载斗量,一条布口袋能装得了什么东西呢?现在看来,卢怀慎之所以随身只带了一条布口袋,也就是在告诉人们,他这儿是不收取任何贿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