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庵《水浒·序》有“进盘飨,嚼杨木”一语,所谓“嚼杨木”就是饭后用牙签剔牙的意思。晋高僧法显求法西域,著《佛国记》,有云:“沙霉南门道东佛在此嚼杨枝,刺土中即生……”。这个“嚼”字当作“削”解。“嚼杨木”当然不是把一根杨木放在嘴里咀嚼。饭后嚼一块槟榔还可以,谁也不会吃饱了之后嚼木头。“嚼杨木”是借用“嚼杨枝”语,谓取一根牙签剔牙。杨枝净齿是西域风俗,所以在中文里也借用佛书上的名词。《隋书·真腊传》:“每旦澡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枝净齿,又读经咒。”可见他们的规矩在念经前和食后都要杨枝净齿。
为了好奇,翻阅赛珍珠女士译的《水浒传》,她的这一句的译文甚为奇特:“take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们若是把这句译文还原,便成了“进食,嚼一点这个又嚼一点那个”。衡以信达雅之义,显然不信。
牙缝里塞上一丝肉,一根刺,或任何残膏剩馥,我们都会自动的本能的思除之而后快。我不了解为什么这净齿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纪中由西域发明然后才得传入中土。我们发明了罗盘火药印刷术,没能发明用牙签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签更是晚近的事。英国到了十六世纪末年还把牙签当做一件希奇的东西,只有在海外游历过的花花大少才口里衔着一根牙签招摇过市,行人为之侧目。大概牙签是从意大利传入英国的,而追究根源,又是从亚洲传到意大利的,想来是贸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东以至远东把这净齿之具带到欧洲。莎士比亚的《无事自扰》有这样的句子:“我愿从亚洲之最远的地带给你取一根牙签。”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戏里也都提到牙签,认为那是“旅行家”的标记。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说:“他的牙签乃是他的一项主要的特点。”可见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纳污到了饱和点之后也就不成问题。倒是饭后在齿颊之间横剔竖抉的人,显着矫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谦年长曰马齿徒增,其实人不如马,人到了年纪便要齿牙摇落,至少也是齿牙之间发生罅隙,有如一把烂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间尽是嵌张!这时节便需要牙签,有象牙质的,有银质的,有尖的,有扁的,还有带弯钩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质的,质坚而锐,易折,易伤牙龈。我个人经验中所使用过的牙签最理想的莫过于从前北平致美斋路西雅座所预备的那种牙签。北平饭馆的规矩,饭后照例有一碟槟榔豆蔻,外带牙签,这是由堂倌预备的,与柜上无涉。致美斋的牙签是特制的,其特点第一是长,约有自来水笔那样长,拿在手中可以摆出搦毛笔管的姿势,在口腔里到处探钻无远弗届。第二是质韧,是真正最好的杨柳枝作的,拐弯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顾得到,有刚柔相济之妙,现在台湾也有一种白柳木的牙签,但嫌其不够长,头上不够尖。如今想起致美斋的牙签,尤其想起当初在致美斋作堂倌后来作了大掌柜的初仁义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签给我),不胜惆怅!
有些事是人人都作的,但不可当着人的面前公然作之。这当然也是要看各国的风俗习惯。例如牙签的使用,其状不雅,裂着血盆大口,狞眉皱眼,剔之,抠之,攒之,抉之,使旁观的人不快。纵然手搭凉棚放在嘴边,仍是欲盖弥彰,减少不了多少丑态。至于已经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签昂然迈步于大庭广众之间者,我们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选自《雅舍小品续集》,正中书局1973年10月版。